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报保山中心城市城北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建发〔2026〕37号)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已纳入《保山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6—2030)》。为完善中心城市城北片区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体系,恢复排涝主干通道,优化排水分区,提高片区整体排涝能力,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中心城市城北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人代表:杨廷辉。
三、建设地点:保山中心城市。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12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总长约18.4公里。
(二)对23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总长约14.2公里。在管网主干关键节点位,购置安装雨水监测设备总计约120套、污水监测设备总计约100套。
(三)对4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进行扩容,建设D500-D1500雨水管道总长约8.4公里。
(四)对2条市政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包括建设D500-D1000雨污水管道总长约4公里。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4932.19万元,其中建安费20651.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13.76万元,预备费2266.56万元。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
六、项目实施年限:2027年至2029年(工期24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开展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办理相关手续。
此文件不作为融资依据,不能用于任何借款担保,不能转让。在项目法人完成可行性论证前不作为施工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依据。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