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龙陵县年产5万吨工业硅项目(一期)强制能源审计备案登记的请示》(龙发改资环〔2023〕121号)收悉。我委“保发改资环〔2021〕440号”文件对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龙陵县年产5万吨工业硅项目(一期)给予了临时节能备案管理,要求2023年1季度,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需完成对2022年生产情况的强制能源审计。
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委托云南中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2019)的规定要求编制完成了龙陵县年产5万吨工业硅项目(一期)强制能源审计报告,并通过了专家组的评审。强制能源审计报告结论表明该公司2022年单位产品能耗为2742.37kgce/t,低于《工业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1338-2014)的准入值≦2800kgce/t;已获得《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接入端系统联网数据质量评价报告》并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等。项目节能整改措施已经全部落实到位,节能效果达到预期,满足临时节能备案管理要求,我委同意给予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龙陵县年产5万吨工业硅项目(一期)强制能源审计备案登记。
请你局督促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在今后的生产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能源管理、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