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瑞源环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保山市四县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保瑞环司〔2023〕4号)及相关要件已收悉。经市级审查,认为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总体布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筑功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采用的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1条处理规模为6吨/日的焚烧线及烟气净化等辅助系统(包括废物进料系统、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及灰渣收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辅助公用系统等相关设施设备)。新建1条处理规模为3吨/日的高温蒸汽消毒线作为应急与备用。新建收集运输系统(包括1000个周转箱、12辆医疗废物转运车、1套智能运输监控平台等相关设施设备)。新建焚烧车间、综合楼、医废暂存库、辅助用房(包含飞灰暂存棚、飞灰固化间、周转桶仓库、污水处理间)、停车库及机修间、及水泵房、油泵房、门卫计量间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802平方米。配套建设供电、安防监控、给排水、照明、消防水池328立方米、污水处理(规模35m³/d)、雨水池109立方米、事故池200立方米、埋地柴油罐10立方米、停车场及绿化、道路、场地硬化、围墙等相关附属设施。
二、同意概算总投资10670.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491.0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3475.29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1385.00万元),预备费498.3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56.1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万元。
三、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请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进行设计,并依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请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并发挥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