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50606-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 文号
  • 保发改农经〔2025〕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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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撤销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的通知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您局报来的《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撤销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林草请〔2025〕30号)文件已收悉。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五款相关规定,鉴于政策发生变化,原建设内容及规模无法实施,同意撤销2024年10月17日印发的《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建议书的批复》(保发改农经〔2024〕287号)文件,项目代码:2410-530500-04-01-450826。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建议书的批复》(保发改农经〔2024〕287号)文件废止,项目代码失效。如已使用“保发改农经〔2024〕287号”文件办理的其他前期工作行政许可事项由你局向相关部门申请撤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