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精神,从今年3月到6月,阶段性提高标准和扩大保障范围,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1倍发放;同时,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已有的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认真做好优抚人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失业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等困难群众的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做到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监测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