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地区经济和扶贫科共争取落实上级补助资金3632万元,较2019年1496.8万元增2135.2万元,增142.7%。其中: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政补助资金1782万元,分别是隆阳区540万元、施甸县1172万元、龙陵县70万元;2020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650万元,分别是隆阳区250万元、施甸县200万元、龙陵县50万元、昌宁县150万元;2020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资金800万元,分别是隆阳区400万元,施甸县400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昌宁县400万元(提前下达)。
(市发展改革委地区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