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1-032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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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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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召开2021年“双公示”工作业务培训会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双公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双公示”信息归集公示,加强“双公示”数据源头治理,提升数据报送质量。继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培训后,3月19日下午,我市及时召开了“双公示”工作业务培训会。市级涉及“双公示”信息项的38个部门、五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分管信用工作的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共9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议,市发展改革副主任钟志主持了会议。

会上,市信用办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双公示”信息录入标准规范、数据校验规则及常见问题答疑等业务,对填报系统应用进行了培训演示。围绕信用修复政策、修复流程、修复指南及信用修复网上申请等方面对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工作进行了培训讲解,对参训人员提出的信用修复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会上,市发展改革委财信科科长李琼传达了国家、省有关“双公示”工作文件精神,客观指出了当前我市“双公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要求在开展“双公示”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切中要点:一是要解决“双公示”数据足额上报的问题,开展好存量数据补报工作,确保数据完整性;二是要解决“双公示”数据及时上报的问题,开展好增量数据即时上报工作,确保数据及时性;三是要解决“双公示”数据报送质量问题,开展好数据录入及校验工作,确保数据合规性。

钟志副主任提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双公示”工作重视度,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协调好本单位、本部门“双公示”目录台账,将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在法定时间内录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是“双公示”信息归集公示、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技术性强,各参会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双公示”政策精神,熟练掌握“双公示”工作技能;三是要开展好本区域、本单位的“双公示”专项治理工作,杜绝“双公示”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等问题发生;四是要做好迎检工作,省、市“双公示”专项督察工作组将对各县(市、区)、市级有关单位“双公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处理。(市发展改革委财金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