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2-041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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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积极开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助力“云南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方式转变的工作部署,围绕打响“云南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的工作目标,按照国家、省信用信息修复相关规定,保山市切实抓实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推动“诚信保山”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培训,强基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通知》和《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全省信用建设评估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各级信用网站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开展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2021年,我市邀请了具有信用服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做了信用政策宣讲及信用修复培训,共开展信用修复培训6场次768人次。市信用办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梳理出国家、省、市三级信用网站达到信用修复条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共1358条,坚持“谁认定、谁处罚、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信用修复的对象、目标、通道、主体、步骤等,确保信用修复不留死角,实现信用修复“清零”目标任务。

二是设专栏,严流程。为方便各责任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市信用办安排专人负责信用修复工作,通过“信用中国(云南保山)”网站开设了信用修复专栏,明确信用修复方式和流程,失信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线上提出信用修复申请,通过市级初审的信息,可提交至省信用中心进行复审,最后国家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各级信用网站对所公示的失信信息进行及时下架,完成信用修复全流程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信用修复申请材料,将在各级审核中被打回。在信用修复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促修复,见成效。为切实解决“信用修复难”问题,我市加大信用信息修复服务攻坚和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及投诉宣传工作力度,及时纠正失信信息不准确等问题。截至目前,通过各级信用网站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1204条,修复率为88.66%。其中,市场主体主动申请完成修复422条,超最长公示期自动完成修复782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355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合作社131户、恢复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9214户;累计注销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8户;累计解除股权冻结156户。法院失信执行系统累计屏蔽、撤销失信被执行人3728人次。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