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方案》(保办发〔2019〕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并抓好工作落实,现就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38号)和《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8﹞23号)等文件。
二、与省级《实施意见》异同之处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框架与省的《实施意见》基本一致、条目一一对应,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作了修改细化和完善,共分六大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主要阐述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二是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具体阐述了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的具体行动计划和工作目标;三是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阐述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所要达到的效果和改革任务;四是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阐述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具体职业技能培训任务;五是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阐述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具体职业发展规划;六是组织保障,明确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责任单位和工作职责。
(一)关于总体要求的不同
总体要求方面结合保山实际加入了“紧紧围绕推动保山‘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建设战略布局”。
(二)关于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的不同
1.在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方面:结合保山实际加入了保山市“兴保人才奖”“永昌技能名师”称号的技能人才。
2.在提高技能领军人才社会待遇方面:省提出“入选云南省产业人才专项的高技能人才,可享受由政府与用人单位共同分担,以购(租)房货币化补贴、人才公寓为主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其在服务期内可申请1次最长1年到国内外发达地区研修访学资助。”
3.鼓励高技能领军人才技术创新方面:省提出“围绕巩固提升烟草、能源、冶金、化工等传统支柱产业和发展8大重点产业 ,鼓励高技能领军人才更多参与国家、省级科研项目,开展科技攻关活动。”我市提出“围绕巩固提升烟草、农业等传统支柱产业和发展六大重点产业,鼓励高技能领军人才更多参与国家、省级、市级科研项目,开展科技攻关活动。4.在打造提高民族民间工艺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试验区方面:省提出“鼓励民族民间工艺技能人才富集的州(市),集中‘建水紫陶’‘大理扎染’‘鹤庆银器’等各类高技能领军人才,打造‘工匠一条街’等试验区”。我市提出“鼓励民族民间工艺技能人才富集的县(市、区),集中‘珠宝加工’‘民族服饰制作’‘民间制作’等各类高技能领军人才,打造‘工匠一条街’等试验区。”
(三)关于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不同
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方面:省提出“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增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力,到2020年,建成15个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我市提出“依托重点骨干企业(集团)、技师学院和培训机构,增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力,到2020年,争取全市建成1个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省级公共实训基地,2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四)关于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的不同
通过技能竞赛大力培养选拔技术工人方面:省提出“积极选送我省优秀选手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对由我省选派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给予一次性奖励。”我市提出积极选送我市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国家级和世界技能大赛,对由我市选派获得省级、国家级技能大赛第一名、第二名奖项的选手给予现有职业资格等级晋升一个级别的奖励。对由我市选派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