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大五届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明确科技辅导员纳入保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辅导员范畴的建议》(第05070044号)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中小学科技辅导员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少年科学启蒙的引路人、科学素养的传播者,是学科体系建设的重要搭建者,对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长远战略意义。自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对辅导员的范畴未进行明确界定,导致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的工作量折算缺乏统一标准,影响了这部分教师的职称评审。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其中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由省教育厅拟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联合印发实施,文件内容由两个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所以我市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中的科技辅导员能否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辅导员范畴,请市教育体育局研究后商市人社局明确即可。以解决中小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工作量计算存在的问题,进而解决该部分教师职称评审相关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