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61015-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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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05060003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建议》(第05060003号)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不断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的建议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群体不断壮大,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人社部门一直将保障新就业群体劳动者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用工指导,拧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安全阀”。首先深入企业摸排,建立动态台账。按照“分行业、全覆盖、精准化”原则,深入新业态平台和企业,对辖区内的网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行业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劳动者数量、劳动报酬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其次人社部门每年抽取部分新业态企业开展薪酬调查,2024年调查新业态劳动者1099人,2025年调查新业态劳动者1249人,2026年新业态劳动者薪酬调查工作正在开展,涉及即时配送、网约客运、网约货运和网约家政四大类,掌握了解我市新业态劳动者当前薪酬情况,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薪酬权益。再次聚焦新业态企业和劳动者,健全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推进源头预防。联动多部门力量上门问诊服务企业。2025年以来,排查劳动用工风险隐患250余条。二是兜牢社会保障,织密新就业群体劳动者权益保障“安全网”。首先打破户籍、劳动关系限制。实行“一放开三灵活”政策,鼓励和引导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选择按较高档次缴纳居民养老保险,有效解决不同年龄、不同经济条件人员的自由参保选择。其次聚集新业态就业群体,持续推动应保尽保。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深入贯彻“全民参保计划”,开展政策宣传和扩面工作。2025年以来,保山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185.79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6.79万人,提质增效(或扩面)人数达1.07万人,参保规模稳步扩大。再次推进职业伤害保障。为符合条件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全市基层快递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720人,优先参保率为100%。2026年7月1日,全省开始实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加强职业伤害预防,分散平台企业的职业伤害风险,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三是凝聚工作合力,形成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助推器”。压实各部门对企业的劳动权益保护责任,共同开展保山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专项行动,人社部门做好规范用工、执法监管、社保服务。人社与交通等部门联合,排查全市网约车平台企业基数,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划定“责任范围”,以“签约+监督”双抓手,构建权益保障体系,共同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平台企业监管,成立中共保山市“小个专”及网约配送行业委员会,规范市场秩序;人社与邮政部门联合,以快递企业全日制用工为重点,指导和督促全市快递企业与快递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025年以来,快递行业签订了劳动合同1006份,快递从业人员的队伍稳定性明显提升。深入开展“暖蜂”行动,投入2万元建成“云岭先锋新家园”,设立116个爱心驿站,实现城乡乡镇全覆盖;总工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吸纳新就业群体入会,打造保山新就业劳动者服务阵地。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工会数2881个,实名制会员185967人。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聚集的企业(组织)878家,工会组织涵盖企业854个,建会率97%,新就业形态劳动者22041人,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19840人,入会率达90%,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络主播等5个群体为重点,共622家企业,工会组织涵盖企业611个,职工数10948人,会员数9686人,建会率98%,入会率88%,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整体入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两新组织927家,工会组织涵盖企业832家,职工数33118人,会员数30223人;头部平台企业60家,工会组织涵盖企业57家,职工数6378人,会员数5607人。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合力破解新就业形态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二、关于“切实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的建议

为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结合职能职责,一是强化执法监管,搭建新就业群体劳动者权益保障“防火墙”。首先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与工会一起在全市各地工会驿站、人社门户网站、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公开公布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诉求渠道。2025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处置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欠薪诉求21件,涉及29人,追回劳动报酬60460.7元。其次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每年都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以劳动管理制度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工作时间、支付加班报酬、劳动合同签订等内容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处理涉新就业形态违法违规用工问题线索。2025年共检查快递物流、网约车、电商经营、网络直播、网络送餐等新就业形态相关企业256户,未发现涉新就业形态违法违规用工问题。二是畅通维权渠道,织牢新就业群体劳动者权益保障“保护链”。首先加强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全市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中心3个。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多级别多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多渠道多方式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对涉及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依法高效处置。其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调解。利用在线调解平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低成本的多元解纷服务。全市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基层调解组织77家,累计入驻平台调解员256人。再次促进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特点,做到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2025年以来,处理新业态案件9件,涉及17名劳动者,帮助挽回金额162231.60元。

三、关于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认同度”的建议

为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认同度,我们结合职能职责加大宣传。一是聚焦对象精准宣传。坚持线上线下同推进开展宣传活动,将服务重心前移,对企业进行“点对点”用工指导服务,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总工会、工信局等单位,结合职能职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有关文件开展政策宣传。结合“五进”等活动,到快递、物流等企业进行宣传,重点针对劳动合同法以及欠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宣讲,铸牢“社保服务进企业、权益落实到个人”的服务意识,规范新业态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对新业态企业员工社保等权益保障进行广泛宣传。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增强企业依法依规用工意识。2025年以来,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720份,排查劳动用工风险隐患250余条。二是加强开展新业态政策宣传,引导双方积极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简称“三指引一指南”)等新业态政策文件,通过实地走访,代表座谈、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宣传,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引导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在2024年、2025年,将开展平台企业行政指导及宣传推广“三指引一指南”工作作为市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倒逼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圆满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有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政府补贴性宣传培训工作。围绕我市高原特色农业、康养文旅、绿色能源等重点产业,将电子商务师、咖啡师等纳入目录,通过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最低(初级)每人可获培训补贴1400元,最高(高级技师)每人可获培训补贴5600元。2025年我市共计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2.35万人次。四是线上线下广泛宣传,积极营造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对快递、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进行工伤预防培训宣传,培训覆盖3265人。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活动,制作系列宣传警示教育片4部、推送工伤事故预防及参保信息100万条,覆盖对象达到1万余人。发放工伤保险政策汇编、宣传折页等材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70余人次。同时联合工会、工商联及五县市区,在各级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引导新就业形态企业落实相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重视、关心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制度,进一步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深入企业大力开展宣传等各种方式,不断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