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7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申请病残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所公示申请病残津贴人员有异议,请向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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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