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康复)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2〕2号)、《云南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评估确认实施方案的通知》(保人社发〔2021〕11号)等文件要求,经保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评估确认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核实,15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 3 家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在协议期内未出现影响协议续签情形,能履行工伤保险协议,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1)。同时,向社会公示1家新增协议机构(见附件2)。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机构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锦溪路中段(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办公区),邮编:678000,监督电话:0875-2221677。
附件:1.保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考核结果
2.保山市新增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名单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