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山市4个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获省级批准,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1个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获批开展。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承办单位,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促进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进入规范化。
持好“麦克风”,强化政策宣传。2018年以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对国家和省评比达标表彰规定的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清理规范活动,共清理撤销52项。
立好“度量衡”,严把设立条件。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设立遵循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合理设置、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按照省级要求和安排,从2019年开始,每个州市每年可以申报两个州市级评比达标表彰奖励项目,每个县(市、区)每年可以申报一个县级评比达标表彰奖励项目。经过审批,目前我市共有经省委、省政府审批的表彰奖励项目11个,其中市级4个,县级7个。
用好“瞄准镜”,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加强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对开展已经批准的表彰奖励活动严格实行计划申报和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