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1-0209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人社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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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服务、强调解、促和谐——保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三举措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2020年保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的劳动关系争议纠纷复杂局面,多措并举,克难攻坚,不断提升仲裁一线窗口服务水平,全力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力度,较好促进了全市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发展。

强化“窗口调”。进一步优化仲裁窗口服务流程,热情细致接待每一位办事群众,耐心讲解宣传人社政策法规,友善告知仲裁维权风险点,在平衡兼顾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大力促进引导双方在用工单位内部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有效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还原到起点,和谐到单位。2020年市仲裁院窗口登记受理直接服务预防案件286件,做到件件有台账、案案有记录、细致到痕迹、成效有回访,真正将仲裁工作优质服务质量在仲裁窗口一线得到充分体现,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强化“庭后调”。始终坚持将调解贯穿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全过程,秉承调解成功是仲裁案件办理的最高质量结果的理念,一改往日高高在上、居高临下的审案模式,引进谈心式、叙说式、回忆式审理新模式,将查明案件事实,与化解案件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同步实施在庭审全过程中,逐步探索形成“以庭审引导调解”创新科研课题实践,通过案件庭审,让双方当事人都充分认识自身存在的不足,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柔性化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有效缓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情绪,最大限度地降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性,通过大量开庭审理实践和庭后调解跟进,真正让案件当事人,在互谅互解、友好协商中化解矛盾、解决争议、达成协议,大量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0年正式立案开庭审理169件,调解成功结案113件,调解成功率达68%。直接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上百件,其中18件为用工单位重点复杂群体纠纷隐患案件,用人单位用工群体事件因个案成功调解而得到提前化解。

强化“线上调”。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许多用工单位因经营困难、无法正常运营,引发大量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件发生,市仲裁院一方面通过改进服务方式,主动将窗口受理服务平台外移前置,另一方面在全市大力开展互联网与仲裁受理调解办案的互联互通,全面打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互联网服务平台,组织街道、乡镇、企业园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大力开展互联网平台仲裁调解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通过互联网线上方式申请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努力让劳动者能够足不出户实现互联网劳动争议纠纷维权化解。2020年市仲裁院正式建成开通启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互联网调解平台,全市共建立基层一线互联网调解平台81家,网络端口直接联接部省调解网,市仲裁院全年通过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共牵头组织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