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1-0415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人社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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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两家医院成功申请成为全省工伤协议医疗机构

为加强工伤保险协议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服务行为,加强监管服务,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就医权益。近日,保山市龙陵县2家医院成功签约成为全省工伤协议医疗机构。

加强宣传,强化指导。龙陵县认真对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康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县医疗机构加大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医院开展工伤联网结算工作,并成功通过测试。综合评估,积极申报。通过医院自评申请,县人社局综合评估推荐,市评估确认工作小组审定确认的方式,最终确定龙陵县人民医院、龙陵县中医医院为龙陵县域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并成功签订了协议。严格落实,规范管理。龙陵县严格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按照“确保就医、合理布局”原则开展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确认工作,运用医院自我管理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工伤就医管理,打造规范、便民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

目前,龙陵县人民医院和龙陵县中医医院已纳入全省协议机构范围并予以互认通用。此举将为龙陵县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等服务提供更好的便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