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的要求,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通知》(云政发〔2015]8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126号)规定,2018年省下达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977.21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预算1977.21万元,实际到位2018年“贷免扶补”资金383.23万元,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资金86.75万元,2015年“贷免扶补”资金152.71万元,2015年创业担保贷款资金28.22万元,2018年吸纳就业补贴4万元,2018年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15.30万元,2017年人社事业发展综合绩效完成补贴49.21万元,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755.03万元,就业见习280万元。省直下腾冲(贷免扶补、创业担保、就业见习补贴等)222.7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已按照因素法结合工作权重相关要求全部分配至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隆阳区436.01万元(其中:2018年“贷免扶补”资金80.81万元,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资金22万元,2015年“贷免扶补”资金40.60万元,2015年创业担保贷款资金4.88万元,2018年吸纳就业补贴1万元,2017年人社事业发展综合绩效完成补贴12.33万元,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198万元,就业见习补贴76.4万元);施甸县352.49万元(其中:2018年“贷免扶补”资金86.03万元,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资金13.89万元,2015年“贷免扶补”资金30.36万元,2015年创业担保贷款资金5.69万元,2018年吸纳就业补贴1万元,2017年人社事业发展综合绩效完成补贴11.62万元,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153万元,就业见习补贴50.9万元);龙陵县360.94万元(其中:2018年“贷免扶补”资金99.68万元,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资金22.72万元,2015年“贷免扶补”资金40.43万元,2015年创业担保贷款资金8.37万元,2018年吸纳就业补贴1万元,2017年人社事业发展综合绩效完成补贴10.84万元,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127万元,就业见习补贴50.9万元);昌宁县323.28万元(其中:2018年“贷免扶补”资金78.31万元,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资金19.28万元,2015年“贷免扶补”资金25.98万元,2015年创业担保贷款资金6.33万元,2018年吸纳就业补贴1万元,2017年人社事业发展综合绩效完成补贴11.49万元,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130万元,就业见习补贴50.9万元);市本级281.72万元(其中:2018年“贷免扶补”资金38.39万元,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资金8.87万元,2015年“贷免扶补”资金15.35万元,2015年创业担保贷款资金2.96万元, 2017年人社事业发展综合绩效完成补贴2.93万元,2018年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15.30万元,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147.03万元,就业见习补贴50.9万元);省直下腾冲市222.7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2018年新增“贷免扶补”扶持创业5375人(户),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54人(户)。实际完成:2018年新增“贷免扶补”扶持创业5428人(户),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91人(户),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创业担保贷款还款率≧98%,贷免扶补创业贷款还款率≧98%。实际完成创业担保贷款还款率≧98%,贷免扶补创业贷款还款率≧98%。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86亿元,创业担保贷款户均带动就业人数≧2人,贷免扶补户均带动就业人数≧2人。实际完成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84亿元,创业担保贷款户均带动就业人数≧2.3人,贷免扶补户均带动就业人数≧2.3人。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度≧95%,实际满意度≧95%,达到预期指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8年度省对下专项保障资金项目自评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能够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各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等各方面得出较为清晰的优劣评价,在年度各部门的考核中,可以参考绩效评价得出的结果,对承担资金管理使用任务的各部门做出一定的量化打分。
2.通过年度绩效自评的成果,可以审视自身的资金管理水平,找出资金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促进单位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而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对资金管理、使用做得更好。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的省对下专项保障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