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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4528315-6-13_A/2016-093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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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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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关于印发脱贫攻坚以奖代补专项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按照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脱贫攻坚以奖代补专项基金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2015年12月21日

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脱贫攻坚以奖代补专项基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兑现对江南社区的扶贫帮扶承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省委市委脱贫攻坚战略如期实现,根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相关要求和《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对曲石镇江南社区包村帮扶方案》,变“输血”为“造血”,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设立脱贫攻坚以奖代补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为明确专项基金的来源、范围和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基金来源坚持“三个一点”,即通过“对外争取一点、干部职工捐一点、局经费支持一点”筹措经费,由保山市卫生监督局统筹管理,专款专用。

第三条 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对挂包贫困户升级、发展传统产业或培育、探索新产业起步后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坚持“先干后补、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原则,扶贫济困、特困补助等补助性开支不从本基金经费中列支。

第四条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择优奖励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奖励原则。

第五条 奖励对象从保山市卫生监督局挂包的江南社区31户贫困户中择优评定,对象名单见附件一。

第六条 奖励范围和标准详见附件二,经营地址仅限于腾冲市范围以内。

第七条 本以奖代补对象户在计划投资前应当将《投资计划备案表》社区委员会和市卫生监督局进行可行性审查,未备案或审查不通过的不给予奖励,《投资计划备案表》详细见附件三。

第八条 奖励由保山市卫生监督局“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农户先行完成投资→农户申报→村民小组评→村委会评→农户+村三委+局+帮扶人四方联合实地考察验收→局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领导小组终评→兑现奖励”的流程进行,申报表格详见附件四。

第九条 本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从2016年开始,至2018年结束。坚持每年申报评定一次、每年集中奖励一次的原则。

第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奖励范围。

(一)以他人名义创业的;

(二)上年度已脱贫的;

(三)弄虚作假,谎报项目、面积、投资的;

(四)在投资及考评期间家庭成员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家庭成员有现吸毒者的;

(六)因选址、污染等造成他人或集体利益受损的。

第十一条 保山市卫生监督局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资金。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保山市卫生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保山市卫生监督局脱贫攻坚挂包及以奖代补对象名单;

2. 保山市卫生监督局曲石镇江南社区脱贫攻坚以奖代补专项基金奖励范围及标准;

3. 保山市卫生监督局曲石镇江南社区脱贫攻坚以奖代补对象户投资计划备案表;

4. 保山市卫生监督局曲石镇江南社区脱贫攻坚以奖代补专项基金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