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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6109-4/20250218-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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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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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2024工作总结和2025工作计划

按《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保山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以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创新工作思路,带领卫生监督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3815”发展战略、打好“八大突围战”和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部署安排,以护卫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宗旨,以打造滇西卫生健康监督排头兵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以医疗卫生监督和公共卫生监督为重点,实施全行业监管,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完成各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截至10月30日,全市共办理卫生健康许可事项12037起,办结率和公示率均达100%;查处案件346件,罚没款179万元。

(一)全面从严治党形成新格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保障了领导班子和队伍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卫生健康监督党内政治生态健康洁净,意识形态领域总体向好向上、形势良好。以高站位谋划党建工作任务、高效率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展党纪主题学习教育、高目标实施基层党建“七力”提升工程、高要求开展“三项行动”、高强度抓党风廉政、高标准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高效能坚持“三三”党建工作法“八高”为抓手,不断提升党支部统筹力组织力服务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做到理论水平有提升、业务工作上台阶、调查研究解难题、为民办事促发展、检视整改有成效。

(二)行政许可能力实现新提高

采取优化审批流程提效率、压缩审批时限提速度、精减材料提效能,开展特色服务提质量,全力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能力最优、群众满意最好的卫生许可工作。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75%,落实一次告知、一次办结制度,确保“咨询一纸写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遍收清、内容一次审清”,保证办事高效、快捷,做到了“大厅以外无审批”,营造良好的招商、营商环境。全市受理办结卫生行政许可事项12037件并进行信用承诺公示。受理事项办结率100%,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96%(2024年的工作目标是达到全程网办率90%)。认真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办理了3550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550人,承诺率100%。

(三)监督执法有成效

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24年,全市共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6613户,共查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78户,罚款9.328万元。全市共有住宿场所、公共浴室、美容场所和娱乐场所4549户,对住宿场所、公共浴室、美容场所和娱乐场所开展公共场所防治艾滋病监督检查4972户次,查处案件141件,罚款7.064万元。卫生监督机构将娱乐、住宿、公共浴室和美容等场所内应开展HIV检测人员的HIV检测卡/健康证明持有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必查项目列入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以保证从业人员有效持卡率,持卡率100%。积极推进在重点场所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安全套摆放率100%。

2024年,全市共有游泳场所29户,已安装游泳池水质在线监控设备6户,分别为隆阳区3户、腾冲市2户、龙陵县1户。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24年全市共报告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161户,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32户,二次供水单位129户。全市共查处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4户,罚款0.7万元。

3.学校卫生监督2024年全市共报告学校679户,共查处学校48户,为警告。

4.医疗卫生监督2024年全市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502户次,查处违法案件56起,其中无证行医案件36起,医疗机构不规范执业案件20起,共计罚款159.6万元(无证行医119万元、医疗机构4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65万元,没收药品器械52件,吊销诊疗科目0户,因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未发现非法采集血液及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培训考核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及医师2583人次,对医疗美容、生活美容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开展医疗美容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共计培训了1061人。

5.母婴保健监督2024年全市共监督检查妇幼健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165户次,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两非”“代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及综合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3户,警告2户,罚款1户,罚款0.05万元。全年共培训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项目64人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项目88人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助产126人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结扎手术45人次。

6.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卫生监督2024年全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共监督检查1582户次,查处传染病防治行政处罚案件31件、罚款1.95万元。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共监督检查196户次,查处违法案件4件、罚款0.4万元,案件查办数居全省第2。对16户市直医疗机构的室内空气、使用中消毒液、医护人员手、物体和环境表面、灭菌物品等抽样检测261份,不合格5份,合格率98.08%,对医院感染消毒效果检测不符合标准的2户医疗机构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7.放射卫生监督全县(市)、区有放射诊疗设备单位185户,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单位有185户,其中县级发证177户,比上年增加11家。全市查处放射卫生案件10件,罚款2.24万元,案件查办数居全省第10,罚款数居全省第3。开展放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网络培训,对296名新入人员办理了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对1254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复训,共计培训放射工作人员1550名。

8.职业卫生监督2024年全市对229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处职业卫生案件13起,罚款10万元,案件查办数居全省第10,罚款数居全省第7。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成治理企业74户。

9.食品安全与应急:审查备案企业标准共40份,为38户食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修)订、备案、延续等咨询服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16户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餐饮具监督抽检,共抽检餐饮具770份,合格717份,合格率为93.1 %,实施行政警告处罚12起,案件查办数居全省第5。组织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班,共培训107人。修订完善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及消防应急演练等工作,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10.“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4年国家下达全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任务1503户,任务关闭48户(公共场所33户、学校卫生12户、放射卫生1户、传染病防治1户、妇幼健康1户),监督完成1493户,监督完成率99.33%,任务完成1455户,任务完成率96.81%,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111件,罚款12.208万元。其中公共场所监督完成1031户,监督完成率99.23%,任务完成率96.82%,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53件,罚款1.358万元。职业卫生监督9户,消毒产品监督1户,血液安全监督3户,餐饮具消毒监督1户,监督完成率均为100%,任务完成率100%。放射卫生监督38户,监督完成率97.44%,任务完成率97.44%,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1件,罚款0.1万元。医疗卫生监督106户,监督完成率100%,任务完成率100%,查处案件5件,罚款10.5万元。传染病防治监督34户,监督完成率100%,任务完成率97.06%,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1件,罚款0万元。妇幼健康监督68户,监督完成率98.55%,任务完成率98.55%,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3件,罚款0.05万元。学校卫生监督178户,监督完成率100%,任务完成率93.26%,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47件;生活饮用水监督24户,监督完成24户,监督完成率100%,任务完成率100%,查处案件1件,罚款0.2万元。

1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要求落实“双公示”,应录尽录相关信息,督促企业办理信用修复。2024年1月1日-10月31日,通过信用云南(保山)平台共归集录入信用信息2077条,其中,归集录入行政许可信用849条、信用承诺信息898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行政检查信息314条、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完成信用修复14条。

1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一是巡查扎实开展,相关信息按时填报。每季度完成辖区内在档对象的协管巡查服务任务,各专业巡查覆盖率均达100%;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开展协管巡查28292户次;二是及时报送线索,提高案件来源占比。各基层协管站通过相关平台上报问题线索共195条,根据协管上报信息立案案件共93件,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来源案件占比47.7%,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等专业办案均实现了零突破;三是做好绩效评价,促进协管工作进步。完成2023年年终及2024年上半年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评价考核工作;四是加强协管员培训,提升协管服务能力。先后举办卫生健康监督协管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共663人;五是打造标准示范单位,强化示范带动效应。全市共打造标准示范点873家(较2023年增加203家,提高23.3%),专业函盖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医疗机构、职业危害用人单位(诊疗放射)、母婴保健共6个卫生专业。

13.宣传报道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把各类政务信息稿件审核关,认真落实“三核三审”及领导签批制度。审核、编辑、投送、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稿件共计338条,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卫健委监督局网页公开监督工作动态信息120条、行政许可公告194条、其它信息24条。

14.医疗卫生行业监管专项行动突重点: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强监管,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医疗卫生行业诚信自律,从而真正形成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新格局,医疗服务秩序得到有效整顿。一是开展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方面。对市管5户妇幼健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认真开展打击“两非”“代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整治工作及妇幼健康专业监督执法检查,对“两非”禁止标识不规范、终止妊娠手术查验制度及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出具针对性的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二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面。全市仅有保山安利医院于2022年8月24日经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批准同意正式运行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夫精人工受精、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服务,通过对保山安利医院从执业资质、制度建立、设备及依法执业等四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全市监督机构共对129户医疗机构开展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目前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及伪造买卖出生医学证明违法行为,未发现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买卖精子、买卖卵子、非法性别鉴定以及“代孕”活动的非医疗机构和非医务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违法违规诊疗方面。全市共有1541户医疗机构,共派发任务数1541户,实际完成1541户,完成率为100%,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921户次,对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及医疗机构不规范执业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案件36起,罚款11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34万元,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

通过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医疗服务秩序进一步规范,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感不断增强。

15.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法制稽查一是完成提交省级2024年度案例征集和评查工作。经征集筛选后上报2个行政处罚案例(其中)1个中医药监督执法案例参加省级评选;二是按要求向省卫健委推荐省疾病预防控制局推荐了3个公共卫生行政处罚案例参加评选;三是按照新修订的局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要求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合议2次。四是按要求完成年度全市案卷评查工作任务,认真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法制审核,加强事中监督。五是向市司法局上报2024年案卷评查报告;六是按要求统计上报录入“云南省行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数据;七是向市司法局提供2份行政处罚优秀典型案卷参加全国优秀案例征集工作。八是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按要求提供抽查2件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市级评查,1件优秀,1件合格,优秀率显著高于全市水平(全市抽查70件,优秀9件,优秀率12.86%)。九是按要求选送5件行政执法案卷参加省级评查,目前未反馈评查结果。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办理的“某医院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在全国选送的231份卫生行政处罚案例中,脱颖而出,被评为优秀典型案例(为全省获评2例优秀典型案例之一)。

16.法治建设展现新作为:一是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收集问题清单和整治意见建议的通知,制定并上报了2024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工作,印发了全面提升卫生行政执法质量的通知,将进一步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质量。二是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涉及“企业安静期”检查工作。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24年涉企检查计划,从4月份开展每月按时上报涉及安静期行政执法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动态调整涉企检查事项清单。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疾控改革中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两家

单位的机构性质、职能职责、人员身份无法兼容,导致改革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人少事多现象十分突出:一是编制明显减少。疾控改革前全市人员编制有103名,现有人员编制82名,减少21名;二是人员流失较多。疾控改革前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有92人,现有79人,减少13人,特别是在岗卫生监督员仅剩63名,导致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存在人员严重断层、关键岗位无法轮转等现象。卫生监督的工作性质是以外勤监督执法为主,年龄大则势必影响工作正常开展,队伍相对年轻,才能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时间的推移,卫生监督员年龄越来越大、退休的人员越来越多,卫生监督员更新换代不及时,严重制约着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三是人员老化严重。近年来,6家卫生监督机构均未招录新人,加之原有人员老化严重,导致每名卫生监督员都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

(三)干部职务职级晋升通道不畅:由于疾控改革人事冻结,6家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的晋职晋级均不能开展,导致部分监督机构职务职级空缺无法增补,部分监督机构人员不能正常轮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下步重点工作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以“1234”工作思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升卫生行政许可能力,高水平推动卫生监督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一项根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准确理解掌握、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政方针政策和市卫生健康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与推动当前全市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坚定不移推进实施“3815”发展战略、打好“八大突围战”和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部署安排,做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

(二)抓好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凝心聚力促发展。二是开好调研成果交流会,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推动调研成果融入决策部署、政策实施,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实际举措。三是完成为民办事事项,对群众普遍关切的问题及时解疑释惑、回应诉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卫生健康问题,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

(三)抓牢“三只手”,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不懈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坚持并发展保山卫生监督“三三”党建工作法,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显著增强。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三不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提振卫生监督员精神风貌,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环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用好宣传阵地,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打好意识形态主动战,发挥好意识形态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四)加强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持续整治医疗行业突出问题,加大公共卫生监管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强化经常性卫生健康监督,抓好各专业专项监督,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前提下,结合推行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黑名单”管理制度,开展诚信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对屡教不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二是突出实践技能培训。继续依托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实践培训基地的“法制稽查”“学校卫生监督”2个专业专题培训,重点提高基层卫生监督员在具体执法工作中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操作能力、执法技巧和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加大卫生健康监督业务平台运用力度,规范、完善相关内容和程序;做好全市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质量控制,督促县区维护数据信息,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展示卫生监督员工作风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诚信建设平台的职能作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法治稽查。定期不定期对各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加大对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稽查力度,开展年度案件评查工作,助推案件质量提升。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按《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保山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以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创新工作思路,带领卫生监督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3815”发展战略、打好“八大突围战”和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部署安排,以护卫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宗旨,以打造滇西卫生健康监督排头兵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以医疗卫生监督和公共卫生监督为重点,实施全行业监管,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完成各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截至10月30日,全市共办理卫生健康许可事项12037起,办结率和公示率均达100%;查处案件346件,罚没款179万元。

(一)全面从严治党形成新格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保障了领导班子和队伍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卫生健康监督党内政治生态健康洁净,意识形态领域总体向好向上、形势良好。以高站位谋划党建工作任务、高效率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展党纪主题学习教育、高目标实施基层党建“七力”提升工程、高要求开展“三项行动”、高强度抓党风廉政、高标准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高效能坚持“三三”党建工作法“八高”为抓手,不断提升党支部统筹力组织力服务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做到理论水平有提升、业务工作上台阶、调查研究解难题、为民办事促发展、检视整改有成效。

(二)行政许可能力实现新提高

采取优化审批流程提效率、压缩审批时限提速度、精减材料提效能,开展特色服务提质量,全力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能力最优、群众满意最好的卫生许可工作。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75%,落实一次告知、一次办结制度,确保“咨询一纸写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遍收清、内容一次审清”,保证办事高效、快捷,做到了“大厅以外无审批”,营造良好的招商、营商环境。全市受理办结卫生行政许可事项12037件并进行信用承诺公示。受理事项办结率100%,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96%(2024年的工作目标是达到全程网办率90%)。认真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办理了3550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550人,承诺率100%。

(三)监督执法有成效

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24年,全市共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6613户,共查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78户,罚款9.328万元。全市共有住宿场所、公共浴室、美容场所和娱乐场所4549户,对住宿场所、公共浴室、美容场所和娱乐场所开展公共场所防治艾滋病监督检查4972户次,查处案件141件,罚款7.064万元。卫生监督机构将娱乐、住宿、公共浴室和美容等场所内应开展HIV检测人员的HIV检测卡/健康证明持有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必查项目列入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以保证从业人员有效持卡率,持卡率100%。积极推进在重点场所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安全套摆放率100%。

2024年,全市共有游泳场所29户,已安装游泳池水质在线监控设备6户,分别为隆阳区3户、腾冲市2户、龙陵县1户。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24年全市共报告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161户,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32户,二次供水单位129户。全市共查处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4户,罚款0.7万元。

3.学校卫生监督2024年全市共报告学校679户,共查处学校48户,为警告。

4.医疗卫生监督2024年全市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502户次,查处违法案件56起,其中无证行医案件36起,医疗机构不规范执业案件20起,共计罚款159.6万元(无证行医119万元、医疗机构4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65万元,没收药品器械52件,吊销诊疗科目0户,因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未发现非法采集血液及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培训考核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及医师2583人次,对医疗美容、生活美容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开展医疗美容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共计培训了1061人。

5.母婴保健监督2024年全市共监督检查妇幼健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165户次,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两非”“代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及综合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3户,警告2户,罚款1户,罚款0.05万元。全年共培训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项目64人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项目88人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助产126人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结扎手术45人次。

6.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卫生监督2024年全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共监督检查1582户次,查处传染病防治行政处罚案件31件、罚款1.95万元。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共监督检查196户次,查处违法案件4件、罚款0.4万元,案件查办数居全省第2。对16户市直医疗机构的室内空气、使用中消毒液、医护人员手、物体和环境表面、灭菌物品等抽样检测261份,不合格5份,合格率98.08%,对医院感染消毒效果检测不符合标准的2户医疗机构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7.放射卫生监督全县(市)、区有放射诊疗设备单位185户,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单位有185户,其中县级发证177户,比上年增加11家。全市查处放射卫生案件10件,罚款2.24万元,案件查办数居全省第10,罚款数居全省第3。开展放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网络培训,对296名新入人员办理了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对1254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复训,共计培训放射工作人员1550名。

8.职业卫生监督2024年全市对229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处职业卫生案件13起,罚款10万元,案件查办数居全省第10,罚款数居全省第7。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成治理企业74户。

9.食品安全与应急:审查备案企业标准共40份,为38户食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修)订、备案、延续等咨询服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16户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餐饮具监督抽检,共抽检餐饮具770份,合格717份,合格率为93.1 %,实施行政警告处罚12起,案件查办数居全省第5。组织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班,共培训107人。修订完善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及消防应急演练等工作,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10.“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4年国家下达全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任务1503户,任务关闭48户(公共场所33户、学校卫生12户、放射卫生1户、传染病防治1户、妇幼健康1户),监督完成1493户,监督完成率99.33%,任务完成1455户,任务完成率96.81%,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111件,罚款12.208万元。其中公共场所监督完成1031户,监督完成率99.23%,任务完成率96.82%,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53件,罚款1.358万元。职业卫生监督9户,消毒产品监督1户,血液安全监督3户,餐饮具消毒监督1户,监督完成率均为100%,任务完成率100%。放射卫生监督38户,监督完成率97.44%,任务完成率97.44%,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1件,罚款0.1万元。医疗卫生监督106户,监督完成率100%,任务完成率100%,查处案件5件,罚款10.5万元。传染病防治监督34户,监督完成率100%,任务完成率97.06%,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1件,罚款0万元。妇幼健康监督68户,监督完成率98.55%,任务完成率98.55%,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3件,罚款0.05万元。学校卫生监督178户,监督完成率100%,任务完成率93.26%,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47件;生活饮用水监督24户,监督完成24户,监督完成率100%,任务完成率100%,查处案件1件,罚款0.2万元。

1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要求落实“双公示”,应录尽录相关信息,督促企业办理信用修复。2024年1月1日-10月31日,通过信用云南(保山)平台共归集录入信用信息2077条,其中,归集录入行政许可信用849条、信用承诺信息898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行政检查信息314条、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完成信用修复14条。

1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一是巡查扎实开展,相关信息按时填报。每季度完成辖区内在档对象的协管巡查服务任务,各专业巡查覆盖率均达100%;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开展协管巡查28292户次;二是及时报送线索,提高案件来源占比。各基层协管站通过相关平台上报问题线索共195条,根据协管上报信息立案案件共93件,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来源案件占比47.7%,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等专业办案均实现了零突破;三是做好绩效评价,促进协管工作进步。完成2023年年终及2024年上半年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评价考核工作;四是加强协管员培训,提升协管服务能力。先后举办卫生健康监督协管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共663人;五是打造标准示范单位,强化示范带动效应。全市共打造标准示范点873家(较2023年增加203家,提高23.3%),专业函盖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医疗机构、职业危害用人单位(诊疗放射)、母婴保健共6个卫生专业。

13.宣传报道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把各类政务信息稿件审核关,认真落实“三核三审”及领导签批制度。审核、编辑、投送、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稿件共计338条,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卫健委监督局网页公开监督工作动态信息120条、行政许可公告194条、其它信息24条。

14.医疗卫生行业监管专项行动突重点: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强监管,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医疗卫生行业诚信自律,从而真正形成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新格局,医疗服务秩序得到有效整顿。一是开展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方面。对市管5户妇幼健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认真开展打击“两非”“代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整治工作及妇幼健康专业监督执法检查,对“两非”禁止标识不规范、终止妊娠手术查验制度及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出具针对性的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二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面。全市仅有保山安利医院于2022年8月24日经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批准同意正式运行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夫精人工受精、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服务,通过对保山安利医院从执业资质、制度建立、设备及依法执业等四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全市监督机构共对129户医疗机构开展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目前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及伪造买卖出生医学证明违法行为,未发现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买卖精子、买卖卵子、非法性别鉴定以及“代孕”活动的非医疗机构和非医务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违法违规诊疗方面。全市共有1541户医疗机构,共派发任务数1541户,实际完成1541户,完成率为100%,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921户次,对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及医疗机构不规范执业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案件36起,罚款11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34万元,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

通过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医疗服务秩序进一步规范,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感不断增强。

15.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法制稽查一是完成提交省级2024年度案例征集和评查工作。经征集筛选后上报2个行政处罚案例(其中)1个中医药监督执法案例参加省级评选;二是按要求向省卫健委推荐省疾病预防控制局推荐了3个公共卫生行政处罚案例参加评选;三是按照新修订的局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要求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合议2次。四是按要求完成年度全市案卷评查工作任务,认真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法制审核,加强事中监督。五是向市司法局上报2024年案卷评查报告;六是按要求统计上报录入“云南省行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数据;七是向市司法局提供2份行政处罚优秀典型案卷参加全国优秀案例征集工作。八是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按要求提供抽查2件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市级评查,1件优秀,1件合格,优秀率显著高于全市水平(全市抽查70件,优秀9件,优秀率12.86%)。九是按要求选送5件行政执法案卷参加省级评查,目前未反馈评查结果。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办理的“某医院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在全国选送的231份卫生行政处罚案例中,脱颖而出,被评为优秀典型案例(为全省获评2例优秀典型案例之一)。

16.法治建设展现新作为:一是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收集问题清单和整治意见建议的通知,制定并上报了2024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工作,印发了全面提升卫生行政执法质量的通知,将进一步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质量。二是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涉及“企业安静期”检查工作。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24年涉企检查计划,从4月份开展每月按时上报涉及安静期行政执法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动态调整涉企检查事项清单。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疾控改革中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两家

单位的机构性质、职能职责、人员身份无法兼容,导致改革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人少事多现象十分突出:一是编制明显减少。疾控改革前全市人员编制有103名,现有人员编制82名,减少21名;二是人员流失较多。疾控改革前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有92人,现有79人,减少13人,特别是在岗卫生监督员仅剩63名,导致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存在人员严重断层、关键岗位无法轮转等现象。卫生监督的工作性质是以外勤监督执法为主,年龄大则势必影响工作正常开展,队伍相对年轻,才能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时间的推移,卫生监督员年龄越来越大、退休的人员越来越多,卫生监督员更新换代不及时,严重制约着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三是人员老化严重。近年来,6家卫生监督机构均未招录新人,加之原有人员老化严重,导致每名卫生监督员都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

(三)干部职务职级晋升通道不畅:由于疾控改革人事冻结,6家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的晋职晋级均不能开展,导致部分监督机构职务职级空缺无法增补,部分监督机构人员不能正常轮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下步重点工作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以“1234”工作思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升卫生行政许可能力,高水平推动卫生监督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一项根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准确理解掌握、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政方针政策和市卫生健康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与推动当前全市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坚定不移推进实施“3815”发展战略、打好“八大突围战”和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部署安排,做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

(二)抓好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凝心聚力促发展。二是开好调研成果交流会,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推动调研成果融入决策部署、政策实施,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实际举措。三是完成为民办事事项,对群众普遍关切的问题及时解疑释惑、回应诉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卫生健康问题,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

(三)抓牢“三只手”,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不懈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坚持并发展保山卫生监督“三三”党建工作法,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显著增强。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三不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提振卫生监督员精神风貌,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环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用好宣传阵地,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打好意识形态主动战,发挥好意识形态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四)加强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持续整治医疗行业突出问题,加大公共卫生监管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强化经常性卫生健康监督,抓好各专业专项监督,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前提下,结合推行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黑名单”管理制度,开展诚信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对屡教不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二是突出实践技能培训。继续依托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实践培训基地的“法制稽查”“学校卫生监督”2个专业专题培训,重点提高基层卫生监督员在具体执法工作中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操作能力、执法技巧和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加大卫生健康监督业务平台运用力度,规范、完善相关内容和程序;做好全市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质量控制,督促县区维护数据信息,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展示卫生监督员工作风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诚信建设平台的职能作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法制稽查。定期不定期对各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加大对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稽查力度,开展年度案件评查工作,助推案件质量提升。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