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公示(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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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备注 |
| 1 | 云林许准(保)〔2025〕160号 |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 12533000432695184F | 于仕海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保护管理设施项目(腾冲市)的行政许可决定 | 同意该项目占用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经营管理的国有林地1.3452公顷(自然保护区范围外的国有林地)。按林地类型分:特用林林地1.0046公顷,用材林林地0.2961公顷,其他林地0.0445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1.3007公顷,其他林地(无立木)0.0445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Ⅰ级保护林地1.0491公顷,Ⅲ级保护林地0.0184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2777公顷。 | 2025-10-31 | 2025-10-31 | 2027-10-31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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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云林许准(保)〔2025〕161号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1153302401526288XA | 安宏府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项目使用草原的行政许可决定 | 同意该项目占用龙陵县境内集体草原0.0305公顷。按乡(镇)分:龙新乡0.0200公顷,镇安镇0.0105公顷。按地类分:其他草地0.0305公顷。按草原类分:山地草甸类0.0305公顷。按起源分:天然0.0305公顷。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2025-10-31 | 2025-10-31 | 2027-10-31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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