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备注 |
| 1 | 云林许准(保)〔2026〕7号 |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91530500713406801M | 杨思锋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茄子山电站至大象线33号塔35kV送电线路改造工程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 同意该项目占用龙陵县龙新乡境内集体林地0.0854公顷。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0.0724公顷,经济林林地0.0056公顷,其他林地0.0074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0724公顷,特殊灌木林地0.0056公顷,其他林地(无立木)0.0074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Ⅲ级保护林地0.0506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0348公顷。 | 2026/1/28 | 2026/1/28 | 2028/1/28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