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7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备注 |
| 1 | 云林许准(保)〔2026〕58号 | 隆阳区封再昌收购店 | 92530502MAK82AJ933 | 封再昌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隆阳区封再昌玉米加工厂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 | 同意该项目占用隆阳区潞江镇境内集体林地0.1518公顷。按林地类型分:其他林地0.1518公顷。按地类分:其他林地(无立木)0.1518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Ⅳ级保护林地0.1518公顷。 二、你单位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 安置补助费等费用。 三、需采伐被使用林地上林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 2026/5/21 | 2026/5/21 | 2028/5/21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