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260522-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6-05-22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公示(2026-5.22)
0.27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自有效期至许可机关备注
1云林许准(保)〔2026〕58号隆阳区封再昌收购店92530502MAK82AJ933封再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隆阳区封再昌玉米加工厂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同意该项目占用隆阳区潞江镇境内集体林地0.1518公顷。按林地类型分:其他林地0.1518公顷。按地类分:其他林地(无立木)0.1518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Ⅳ级保护林地0.1518公顷。
二、你单位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
安置补助费等费用。
三、需采伐被使用林地上林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2026/5/212026/5/212028/5/2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