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261026-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6-10-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公示(2026-10.26)

序号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自有效期至许可机关备注
1保林草许准
〔2026〕17号
云南永昌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530524MA7D5CUM2N闻乃君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终止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工程(昌宁段)部分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因其他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与云林许准〔2022〕1262号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部分地块存在重叠,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分别于2025年1月7日以云林许准〔2025〕4号批复终止临时使用林地0.2206公顷,于2025年9月29日以云林许准〔2025〕335号批复终止临时使用林地0.0564公顷;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分别于2025年11月20日以保林草许准〔2025〕12号批复终止临时使用林地0.1511公顷,于2026年6月22日以保林草许准〔2026〕11号批复终止临时使用林地0.0482公顷。现因昌宁县耇街、漭水、田园3个乡镇农业农村水利恢复工程拟用地范围与云林许准〔2022〕1262号批准的临时使用林地存在重叠0.2632公顷,田园、漭水、耇街片区防洪排水加固工程拟用地范围与云林许准〔2022〕1262号批准的临时使用林地存在重叠0.4808公顷,你单位第5次提出对该重叠的0.7440公顷林地办理终止临时使用林地手续。2026-10-262026-10-262028-10-25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保林草许准
〔2026〕18号
云南永昌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530524MA7D5CUM2N闻乃君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终止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昌宁段)临时配套设施(第7期)工程项目部分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现因昌宁县耇街、漭水、田园3个乡镇农业农村水利恢复工程拟用地范围与保林草许准〔2024〕10号批准的临时使用林地存在重叠0.4282公顷,田园、漭水、耇街片区防洪排水加固工程拟用地范围与保林草许准〔2024〕10号批准的临时使用林地存在重叠0.0508公顷,你单位第3次提出对该重叠的0.4790公顷林地办理终止临时使用林地手续。2026-10-262026-10-262028-10-25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3保林草许准
〔2026〕19号
云南永昌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530524MA7D5CUM2N闻乃君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终止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昌宁段)临时配套设施(第8期)工程项目部分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现因田园、漭水、耇街片区防洪排水加固工程拟用地范围与保林草许准〔2025〕1号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部分地块存在重叠,你单位提出对该重叠的0.0822公顷林地办理终止临时使用林地手续。2026-10-262026-10-262028-10-25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4保林草许准
〔2026〕20号
云南永昌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530524MA7D5CUM2N闻乃君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终止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昌宁段)临时配套设施(第10期)工程项目部分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现因田园、漭水、耇街片区防洪排水加固工程拟用地范围与保林草许准〔2026〕6号批准的临时使用林地存在重叠0.0667公顷,你单位第2次提出对该重叠的0.0667公顷林地办理终止临时使用林地手续。2026-10-262026-10-26202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