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6-5-/2020-0629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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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科技发展综合能力与科技进步水平监测评价和统计分析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科技发展综合能力与科技进步水平监测评价和统计分析》项目是保山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承当的,实施期为2019年1月至12月一年。项目总预算经费20万元,计划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区域科技发展战略及政策研究,推动创新主体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组织开展全市科技发展综合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监测评价和统计分析;进一步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绩效,组织开展科技项目立项评估、实施监测、中期检查、绩效评价及人才评审,加强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监管;组织开展技术合同管理、科技报告服务和科技成果评价。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安排经费前准备。市科技局根据《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保科字〔2019〕9 号)文件规定;按照“发布通知→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或县区科技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复审→公布→拨付财政资金”程序进行预算安排。项目预算经费20万元。

2.前期准备情况。发布市级项目申请书,邀请市级专家组成项目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下拨项目资金。

3.组织过程情况。2019年5月,根据所签订的合同书下拨20万元项目资金至市科技情报所。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10.4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总支出经费10.45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98万元,印刷费1.62万元,咨询费2.35万元,差旅费2.91万元,会议费0.64万元,培训费0.9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签订科技统计合同书,此作为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确保了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情报所财务上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了财政经费的支出范围,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项目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根据市级财务规定和要求对项目经费进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对项目任务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建设县域科技成果体系1个;建立完善科技专家数据库2个;协助项目科室开展省级、市级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2019年协助组织评审各级科技计划项目20项以上;实地督查项目30项以上;协助组织验收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0项以上;评审认定6个重点新产品,评选出1个创新团队、5名技术创新人才、5名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审认定5家以上市级企业创新中心,评审认定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深入基层调研100人次,协助推荐上报各级项目100项;开展研发投入统计培训4场培训业务人员28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4场,惠及群众500人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行政效能满意度达到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高度重视,市科技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预算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多次做出重要部署,为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进一步加强项目执行情况收集反馈,切实促进绩效管理工作。重视项目实施各个环节的监督与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照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考核指标,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并和项目推荐单位积极沟通,各行其责,按进度实现了各个阶段目标,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积极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开展各专项计划的绩效自评工作,与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沟通,获得真实情况反馈,有效调整相关工作。

(二)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

1.项目出现执行进度滞后的问题,绩效采集信息上报不及时、项目执行进度滞后的现象仍时有发生,需要加强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加快执行力度,按照任务书规定的实施计划按预算严格执行。

2.拨款不及时,2019年度科技发展综合能力与科技进步水平监测评价和统计分析项目,2019年5月才将补助经费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三)绩效自评工作的建议

1.推进拨款时间,按照项目管理规定,提早安排经费使用计划,早日拨付补助资金到项目承担单位。

2.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跟踪,结合绩效目标开展全过程的绩效跟踪,建立有效的绩效信息采集制度,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3.进一步树立绩效评价理念,要加强对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指导,开展绩效评价与管理培训。

4.建议市财政局和县(市、区财政局)加强对资金的监管财政经费,与市财政局联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