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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s_gongsj-09_E/2021-0727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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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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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业务素质提升行动和取证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大、专业技术性强,需要一支“技术过硬”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的专业队伍。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建设,提升素质,夯实基础,依法行政,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业务素质提升行动和取证培训考试工作,有效解决“不懂、不会、不干”和无证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业务素质提升行动

(一)参加对象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分管领导、安全监察人员(含在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使用登记、作业人员证许可的人员)。

(二)素质提升行动的方式和安排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素质提升行动采取自学加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

1.自学必学内容。《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教学片》(总局拍摄,共6个)《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学习源:搜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网站”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www.samr.gov.cn/tzsbj/xxjy/,打开网页后,点击“学习教育”按钮进入学习页面或直接点击学习内容标题,链接腾讯视频即可观看视频。其他学习内容可在网站内点击“政策法规”按钮,找到相应内容在线学习或下载学习)。

2.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自行组织。需要邀请专家现场授课培训的,市市场监管局予以大力支持,将及时派专业老师到场授课,时间安排应不低于2天。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证考核

(一)取证考试对象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领导(无证),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二)学习培训方式

参加考试人员学习培训时间不得低于40个学时。学习培训方式采取自学加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

1.自学必学内容。除素质提升行动的全部课程外,还应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规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听证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特种设备基本知识(各类特种设备概念、监管范围、主要参数、结构、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分类、介质、工作原理、危险特性、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基本要求、使用管理要求、常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基础知识(各方责任、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强制检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行政处罚、信息化管理等)、现场监督检查和隐患的处理知识(检查准备、程序、内容、技巧、证据收集固定、检查记录、安全监察指令书、查封扣押、行政处罚、隐患整改等)。

2.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自行组织,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可与素质提高培训同步开展(增加1天为现场实习),市市场监管局将派专业老师到场授课,进行综合指导。

(三)考试与发证

集中培训结束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1天。考试分闭卷和开卷2部分,闭卷考60分合格,开卷考试70分合格。考试合格人员,报请省市监管局审批发证。

(四)取证人员应提交的资料

集中培训考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见附件),一式2份,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保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2.身份证复印件1份;3.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此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业务素质提升行动和取证培训考核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保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的相对稳定。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要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特设科彭安权;联系电话:2140650。

附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

申 请 人:

工作单位: (印章)

申请日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

姓 名


身份证编号


职 务


电 话


所在省、市、县(区)


申请类别

B(机电、承压)

所在区(县)


学 历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所在部门


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安全监察工作年限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工 作 简 历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持证情况

序号

项目

有效日期

审批机构

证书编号






2.

云南省行政执法证


云南省人民政府


奖 惩 情 况

奖惩主要内容

奖惩日期

奖惩机构










培 训 情 况

序号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学时)

培训单位

培训成绩

1





2





3





4





5





5





工作单位意见

符合取证条件 ,请予发证 (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省级监察机构意见

(印章)

日期:

备注


说明:

1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简历请详细注明所在部门(如所在的处、科、股等)。

2填写毕业学校、工作单位请用规范全称。

3申请类别,填A(承压、机电)类或B类。申请B类的申请人,应在培训情况栏中注明参加特种设备基础知识培训的课时数。

4持证情况栏中应填写与执法、检验检测相关的证件持有情况。

5职务为局长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否为安全监察部门主管局

6递交申请书时,请附学历证明复印件,另交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

如有其它需要声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