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2-1-/2021-0701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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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体系。使我市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层级设置、队伍整合更加完善,执法安全主体责任普遍落实,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群众对市场监管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执法责任事故,市场监管总体水平得到大幅提高严格按照省、市打私办的工作要求,开展好打击走私的各项联合行动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仓储场所、停车场、物流货运场、食品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对重点部位经营的粮食、冻品、洋垃圾(矿渣、轮胎、电池)严查商品来源,严核检验检疫,严查商品质量,通过打私执法力度的不断深入,逐年降低走私商品流入我市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是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20行政执法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20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执法办案补助经费35.4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执行预算执行进度要求。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分96分,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室,形成了财务牵头,具体项目实施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