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保山总支: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猪肉“从产地到餐桌”全周期可溯源体系建设的提案》(第05060067号),交我们办理。现结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猪肉从养殖、屠宰、运输、销售各环节均已落实可追溯要求。构建全链条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一码全链条信息集成因需要资金、技术、平台等体系支撑,现阶段尚未实现,将作为我们下一步推进全链条监管的重点措施。
一、关于源头管控方面
一是严格规范畜禽标识管理。实现2025年全市发放猪耳标263.00万套、牛耳标23.5万套、羊耳标5万套,全面落实“一畜一码”管理制度,实现生猪养殖身份标识全覆盖和养殖环节信息精准溯源。常态化核查养殖场养殖档案、免疫程序、兽药使用
记录,倒逼养殖户规范生产台账。
二是严格检疫管控。全市现有正常运营屠宰场17个,其中A类6个、B类11个;目前6个A类、2个B类屠宰场已通过省级GMP评审。严格落实官方兽医驻场监管,屠宰企业履行查证验物主体责任,确保进入屠宰厂的生猪可追溯至养殖源头;出厂必核溯源信息,确保每批次猪肉可追溯至屠宰厂;实现每批次猪肉可追溯至养殖源头,但因各部门职责、数据平台不同,全省暂未实现在肉品门店直接一码追溯至养殖源头。
三是推进检疫无纸化工作。严格落实动物及动物产品无纸化申报工作,全面实现动物A证、动物B证、产品证无纸化出证,2026年1月份以来平均日出证720份。全面规范线上申报、线上审核,有效杜绝检疫申报材料造假,实现辖区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全覆盖、扫码查验全流程闭环管理,顺利完成检疫工作数字化转型。目前,通过电子溯源二维码实现畜禽调运全链条追溯,杜绝假证流通、违规调运风险。
二、关于经营监管方面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全市现有食品生产企业371户(肉制品29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897户(肉制品123户)。2025年以来,全市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5703户次,督促整改隐患159个,督促网络平台删除违规溯源及宣传信息3条。贯彻执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农贸市场、超市、猪肉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运用“云智溯”平台,严格查验“两证两章”,保存电子检疫证明,并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票证,确保产品可追溯。督促经营户落实明码标价,依法诚信经营。消费者通过云智溯平台,即可在门店查验猪肉产品出自哪个屠宰场、肉品检疫检验是否合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依法维权。
二是强化抽检监测。将肉制品列为重点抽检品类,覆盖生产、流通、餐饮全环节,重点检测农兽药残留、瘦肉精、非食用物质添加等关键指标。2025年开展肉类及肉制品监督抽检612批次、风险监测20批次,发现问题产品12批次;2026年以来监督抽检178批次、风险抽检11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5 批次。对所有不合格产品依法开展下架、召回、溯源倒查、闭环处置,坚决守住肉品质量安全底线。
三、关于联合监管执法方面
一是建立协同监管机制。聚焦全链条监管,建立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专项协作小组、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协作小作,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部门协同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全年召开部门联席会3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0家次。市场监管向公安移送肉制品涉刑案件1件,公安向市场监管移送行政案件19件、立案16件。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紧盯民生实事,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聚焦私屠滥宰、注水注药、销售病死畜禽肉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行“联合检查+破案攻坚”;聚焦低价肉冒充高价肉、调理肉冒充“纯肉”、加工销售来历不明畜禽等问题,加大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掺杂掺假、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44起,罚没金额合计47.34万元;公安机关破获食品领域案件6起,其中涉肉制品4起,抓获嫌疑人5人,形成全链条打击震慑。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构建从养殖、屠宰、流通、销售、餐饮全环节全链条猪肉及肉制品监管体系,强化重点治理和协同监管,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一是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强溯源信息互通,凝聚监管合力。二是切实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养殖、屠宰、销售、加工全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诚信经营。三是提升专业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强化检验检测技术赋能。四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管执法,严惩违法犯罪,曝光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共治格局。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