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云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云卫规〔2025〕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委托保山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新增的6个市级医疗质控中心、33个本届任期满4年的市级医疗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进行现场答辩及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拟定39个市级医疗质控中心挂靠单位。
现将拟挂靠单位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日-6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反映,联系电话:2221065。
附件:2026年新增和重新遴选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拟挂靠单位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