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9130195-9/20250729-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 发布日期
  • 2025-07-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释义 (2024年版)(第五条)

无偿献血,助人利己。

目前血液无法人工合成,临床用血只能依靠健康公民的自愿无偿捐献。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无偿献血利国、利人、利己、利家人。

健康人定期、适量献血是安全、无害的。我国现行的捐献标准为全血每次200~400毫升,捐献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血小板每次1~2个治疗量,捐献间隔期不少于2周。献血后,人体造血功能会让血液很快得到补充,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献血者应当去正规血站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