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医医院2019年度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19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项目资金:351,600.00元
项目执行时间:2019年7月--2019年12月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7月2日收到保财社〔2019〕8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351,600.0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支出合计364,131.50元,其中:人员培训费及差旅费支出262,531.50元、专用设备购置101,600.00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专项资金能落在实处,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卫健委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制定相关制度,督促各项目负责人严格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和使用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我院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2019年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41.58%,较上年同期38.13%提升3.45个百分点; 2019年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比例22.65%,未超控制值30%;2019年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112.59元,较上年同期124.72元下降12.13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内,2019年医疗费用增长比例5.95%,市卫健委控费增长率10.00%,未超控费率4.0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医院患者满意度指标较2018年得到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下一步还应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和患者满意度的提高。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自评打分、评价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认真分析和核查,“2019年度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项目”得分为96.36分,评价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评价结果将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绩效评价的结果提供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在工作决策中提供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财务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中医医院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