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2019年市级补助资金29.12万元,其中拨付隆阳区7.83万元、施甸县7.72万元、龙陵县5.55万元、昌宁县8.02万元。项目实施目标一是资金到位率100%;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达到100%,三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市级预算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29.12万元,实际到位29.12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市级预算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29.1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得分10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50分。其中:数量指标得分20分,主要是省级资金到位率100%,得20分;‚质量指标得分30分,主要是剔除无法服务人数后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达100%,得3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7分。其中:经济效益指标得分10分,主要是市级资金配套率达100%;‚社会效益指标得分7分,主要是建档立卡户居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未完成目标值扣3分;ƒ可持续影响指标得1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工作顺利完成,签约居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推进提升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评价得分97分,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