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级财政补助1143.09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一是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重点疾病重点预防,重点地区重点防治,重点人群重点保护”,实现传染病总发病率总体平稳,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全面转型,疟疾、麻风消除工作加快推进,慢性病等重点疾病防控取得突破,人均预期寿命稳步提升等目标。二是按照《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云南省妇女儿童规划(2011年-2020年)》《中共云南省党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决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10件惠民事件的决定通知等要求,2019年,确保全省孕妇死亡率控制在19.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7‰以下,贫困地区以县级为单位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率达100%,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到60%以上。三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部、人社部、中医药局、医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偏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卫人发[2017]48号的要求,积蓄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引到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医疗工作,逐步解决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紧缺和无执业医师的问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发展,全面体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四是2019年通过做好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育补贴发放工作,牢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网底”,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使用,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收到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1143.09万元,其中公共卫生444.60万元,计划生育服务103.85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类460.00万元,人才培训培养134.6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1143.09万元,资金已全部下达各县区及市直各医疗单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9分。其中:①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8分。
1.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连续12年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乙类传染病发病率连续12年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全年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1种13474例,发病率为515.45/10万。低于全省平均( 668.41 /10万)水平,排全省第13位。其中乙类传染病13种5001例,发病率为191.3156/10万,低于全省平均(231.67 /10万)水平,排列全省第12位;丙类传染病8种8473例,发病率为324.14/10万,低于全省平均( 436.73 /10万)水平,排全省第 11位。
2.艾滋病检出率进一步降低,维持在低度中度流行水平。全市全年完成筛查检测174.87万人次,占人口总数的67.33%,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30%的指标,共检出阳性420份,检出率0.24‰,在检测人口进一步增加的基础上,检出率连续多年下降。暗娼、吸毒人群、男男性行为者月均干预覆盖率97.7%、77.7%、97.9%。新报告病例个案流调率100.0%、病例随访检测CD4比例90.0%、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查率89.1%、累计接受结核病检查比例97.2%、抗病毒治疗比例89.4%。
3.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模式得到巩固。全市共报告活动性肺结核886例,全市初诊就诊12922例,结核病患者总体到位率97.58%,菌阳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100%,5类重点人群耐多药可疑者筛查率99.07%,病原学诊断率58.82%(指标50%),治疗成功率达93.56%,结核患者接受HIV抗体检测率98.98%,HIV/AIDS结核病检查率97.21%。
4.认真落实消除疟疾“1-3-7”防治技术,消除疟疾成效显著。全市全年共报告疟疾病例31例,均为输入性病例。消除疟疾工作进展顺利,病例管理、发热病人血检、血片复检等各项指标完成良好,腾冲市国家级媒介监测点按要求开展媒介监测工作。全市9个疟疾咨询服务站全部正常运转;全市共报告登革热40例,比去年同期4例相比上升明显,均为输入性病例。病例分布是腾冲市27例、龙陵县7例、隆阳区3例和施甸县3例。
5.鼠疫防制工作。全市共完成动物检菌、昆虫检菌、血凝试验分别完成省下达任务数的175.38%、134.29%和150.00%。室内鼠密为0.96%,其中黄胸鼠密0.83%;室外鼠密1.45%,黄胸鼠密为0.61%。黄胸鼠染蚤率17.2%,总蚤指数0.396,印鼠客蚤指数0.086,地面游离蚤指数0.003。均控制在预警指标以下。
6.流感防控工作。共检测哨点医院送检标本1515份,阳性214例。全市2019年流感发病率30.53/10万,低于全省69.34/10万。开展流感聚集性疫处置监测,有效处置了10起流感集聚性疫情,未造成疫情扩散。
7.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全市全年共报告手足口病5284例,发病率202.14/10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但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共接收手足口病监测标本307份,检出阳性251份。
8.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得到巩固。2019年,全市新发现麻风病例5例,无2级及以上畸残,均进行了联合化疗。截止12月底全市有现症麻风病人13例,患病率为0.50/10万。
9.狂犬病防治工作。全市发生一犬伤人事件4起,暴露12人,均进行了规范处理。全市2019年累计暴露应接种狂犬病疫苗16293人,实种16280人,接种率99.92%,注射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692人份。全市全年无人间狂犬病病例报告。
10.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一是完成中央补助云南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地方病健康教育项目工作。二是完成碘缺乏病监测采样和检测工作,采集特殊人群家中盐样1541份,碘盐覆盖率99.61%(1535/1541),碘盐合格率95.11%(1460/1535),采集检测尿样1541份。孕妇和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均高于100μg/L。
11.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和疫情监测预警能力,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疫情监视,及时报告情况,向五县区下发和转发预警信息10条。坚持定期开展疫情分析,每月开展一次公共卫生风险评估。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置机制,调整充实了3支卫生应急队伍,增设了预备队,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配齐队伍个人携行装备,参与协办了保山市2019年卫生应急技能大赛。及时上报和有效处置了7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严格执行疫苗存储运输相关规定,每月运转一次疫苗。落实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新出生儿童建证率99.99%,全市以乡镇为单位常规免疫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消除麻疹工作进展顺利,共报告麻疹病例15例,各县市区均有报告。认真开展脊灰野病毒监测、防范工作。强化监测质量,及时完成各类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现场处置及善后工作。
13.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截止12月31日,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8.77%,18岁及以上高血压规范管理率92.14%,全市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7.54%。
14.健康教育工作。发放宣传材料264.26万份,播放音像宣传材料16.3万小时。设置宣传栏和出版黑板报6期,5113块。举办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讲座,受益16.94万人,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821次受益9.34万人次,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59.11万人次。
15. 全面启动了居民健康档案、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传染病管理等项目工作有序开展,做好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育补贴发放工作,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发展,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6.确保全市孕妇死亡率控制在19.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7‰以下,贫困地区以县级为单位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率达100%,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到60%以上。
17.通过做好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育补贴发放工作,牢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网底”,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使用,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
18.人才队伍建设成绩突出,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医疗工作,逐步解决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紧缺和无执业医师的问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发展,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②质量指标,得分16分。
全市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达97.58%;肺结核患者登记并纳入规范诊治的比例达91.88%;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58.82%;耐多药可疑者耐药筛查率达99.07%;新病原学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达91.58%;FDC使用率达95.68%;结核患者中艾滋病病毒筛查率达98.98%。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3.47%,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9.59%,普通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3.56%。
在册精神病患者管理率≧80%,年度患者管理率为97.96%。
③时效指标,得分2分,资金到位率100%。
④成本指标,得分2分,资金按标准发放,村级计生宣传员每村每月12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8分。通过对疾病预防控制,创建健康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促进人民健康。
通过该项目实施,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模式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防治工作稳步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人群健康危险因素得到进一步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防治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为减少发病提高人群健康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就医环境得到改善,服务功能持续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健全,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卫生工作基础,在保障群众少生病、方便看病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级医院加强对基础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实现卫生资源共享,服务能力同步提升。为农村群众提供建档、慢病随访、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免费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二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以提质量、促安全为重点,全面改善医疗服务,规范健全医疗卫生服务,基本保障了广大农村群众就近看病的医疗需求。四是有力地促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群众医疗负担明显降低。初步构建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通过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还有待提高, 但随着服务水平的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群众就医满意度不断改善,部分机构满意度调查达95%以上。通过疾控防控工作的有力开展,为群众的健康生活提供保障,群众对疾控工作较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启动以来,成效初步显现,但与国家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一是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工作不够认真、细致,导致个别享受对象错报、漏报;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等享受对象和资金需求均在上半年申报。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基层业务培训、严把资格认定关口,规范申报审批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足额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励、扶助、补助政策。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难以承担分级诊疗制度基层首诊的重任;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分布不均,病床资源与人力资源比例失调。下一步将不断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提高村医医疗服务水平,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县域医疗资源下沉工作,县级医院专家下基层医疗机构帮扶带教,以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技术和服务水平提升,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基层医疗机构技术力量薄弱、诊断能力不足问题。
(三)卫生发展模式亟待转变。公共卫生、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重医轻防、防治脱节的问题比较突出。下一步将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使各医疗联合体、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组织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和管理共同体。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工作平台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开展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国家惠民政策,提高保健意识和传染病防控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加强督导工作,继续扩大病毒检测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但项目经费使用进度较慢绩,效得分96分,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