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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130195-9-/2020-062905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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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保山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滇西卫生健康中心。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保山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部门职责,整理归纳出2019年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整体绩效目标。目标一保证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卫生计生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目标二保证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有效处置,医改工作深入推进,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目标三保证妇幼卫生、农村卫生、中医药工作以及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顺利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全年收入合计1441201032.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287868.34元,事业收入1304411147.38元,其他收入502017元),年初结转结余84857796.4元。

2019年全年支出1488417030.81元(财政拨款支出152514302.19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699981.92元,项目支出302717048.89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我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进行部门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内控制度,严禁出现预算编制粗编乱报、预算调整随心所欲、预算执行违法违规等行为。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1.履职效益明显,其中:经济效益,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诊疗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生态效益,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优质、低耗、高效、快捷地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计生服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优质、低耗、高效、快捷地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计生服务。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卫生计生工作的主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使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达到85%以上。

2.预算配置科学,其中:预算编制科学,按照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的要求,完善单位预算编制制度,遵循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稳妥性、合作性、绩效性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将公共预算收支编列到款级、项级科目;研究完善部门预算补助各县(区)转移支付支出编列方法。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按11月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基数为预算依据,逐项测算,足额安排。公用经费支出由市财政按2019年在职在编人数按定额标准安排公务费、按核准单位留用的车辆安排公车经费。确保重点支出安排,根据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卫生健康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科学预判2019年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综合考虑市级预算安排、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等收入,统筹规划申请三年规划期内拟实施的支出项目,实行滚动调整,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优化资金分配,提高财政支出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确保日常监管到位,公务卡结算到位。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只减不增。

3.预算执行有效,其中:严格预算执行,管好用好预算资金、节减开支,提高效率。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资金支付达到序时进度,及时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公开和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严控结转结余,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的有效衔接,既重视经费申请更重视预算执行。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项目组织良好,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绩效理念推进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在使用前科学计划,使用中合理安排,把好使用的源头关。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对目前、近期及中远期的工作量进行预测分析。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坚决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加强重点支出,把控制行政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作为一个重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三公"经费财务管理,细化职责、强化监督、及时公开。

4.预算管理规范,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进行部门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内控制度,严禁出现预算编制粗编乱报、预算调整随心所欲、预算执行违法违规等行为。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抓紧抓实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工作做到启动早、布置细、措施实。增强预决算公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严格对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标准化模板公开,牢固树立信息公开、透明的观念,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主动把百姓热点关注的内容和单位重大项目情况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预算信息的知悉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进一步明晰单位资产产权关系。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缓解资产占有水平不均衡的状况,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提升单位管理水平。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1.精心准备,严格审核。一是会同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确定了纳入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二是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布置会,认真讲解绩效自评要求,并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印发各项目单位;三是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项目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汇总、审核。

2.明确责任,成立评价工作组织机构。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我委明确各相关科室、项目单位为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同时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通过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立方面,自评得分6分。2019年卫生健康支出资金绩效目标设立合理,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基本清晰、细化、可衡量。预算配置方面,自评得分7分。一是“三公经费”2019年支出合计707789.51元,较上年减少66618.54元。二是重点支出安排率100%2019年全年支出1488417030.81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699981.92元,项目支出302717048.89元)与2018年支出1225888055.05元相比增加262528975.76元,增幅21.42%三是在职人员控制率得分1分,我部门普遍存在在职人员数大于编制数的情况。

(二)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自评得分13分。一是预算完成与预算调整上,2019年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相比,差异率不大,均小于7%。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仅为上年结转的中央、省补助经费及市级财力安排的经费,而执行数中则还包含年内新增的中央、省级项目经费和政策性增资及公用经费。具体情况是2019年本年收入合1441201032.72元与年初预算数1395377458.51元(其中上年结转31159233.51元)相比增加45823574.21元,增幅3.28%2019年本年支出1488417030.81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699981.92元,项目支出302717048.89元)与年初预算1395377458.51元相比增加 93039572.3元,增幅6.7%。二是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相比有所滞后,导致财政收回部分未使用资金。三是结转结余方面,2019年我部门除中心血站外均由结转结余,共计年末结转结余共计37641798.31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4579698.04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3062100.27元。2020年将严格按项目进度开支,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公用经费控制上完成较好。

预算管理方面,自评得分12分。我部门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使用资金,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已使用的资金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资产管理方面,自评得分2.9分。我部门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本本部门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进行管理使用。2019年,我部门流动资产 156161.07 万元,较上年增长36.60 %,占资产总额 65.32 %;固定资产 48895.06 万元,较上年增长 -16.64 %,占资产总额 20.45 %;在建工程 30695.31 万元,较上年增长 -45.43 % ,占资产总额 12.84 %;无形资产 3313.17 万元,占资产总额 1.39 %。固定资产中,在用102626.8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99.99%;闲置2.68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1%

(三)产出情况分析

职责履行自评得分29分。2019年我部门按照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遵循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稳妥性、合作性、绩效性原则,科学合理的使用财政拨付的每一笔资金,认真务实的完成每一项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综合考虑市级预算安排、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等收入,实行滚动调整,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优化资金分配,大大提高了财政支出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2019年做到了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云南健康扶贫30条措施》,着力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和水平解决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在医疗卫生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扎实巩固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健康保山建设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自评得分22分,经济效益方面做到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诊疗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方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生态效益方面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优质、低耗、高效、快捷地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计生服务;同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卫生计生工作的主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使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达到85%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存在不具体,不细化,可衡量性差等问题。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结合工作实际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后续项目,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合理配置资源,增强财政资金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围绕切实完成单位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二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三是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财务人员做到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重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