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自2020年7月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来,保山市高度重视,将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工作,与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成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及文明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形成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市级领导分工负责,牵头部门主动作为,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市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特别是2021年以来,全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灭死角、标准化、建机制、智慧化”的部署和“四个不变”的工作要求,巩固提升专项行动集中治理成果,推动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爱国卫生及七个专项行动补助经费,市级财政配套50万元,2021年使用48万元,资金执行率96%。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方面,全市5个县(市、区)建成区道路机扫率由40%提高到目前的72%;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由40%提高到目前的75%;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由92.98%提高到目前的95.2%。建管结合,强化管理,“勤洗手专项行动”有实效。全市完成8类公共场所洗手设施建设8638个,其中新建4996个,改建3642个,重点公共区域已实现洗手设施全覆盖。
效益指标方面,一是紧紧围绕餐饮单位“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的目标,切实强化餐饮行业的依法监管,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严处”的要求,推进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市实现了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以常态化和标准化的清洁消毒,助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二是坚持落实“日消毒、周扫除、月搬家”清扫保洁制度,强化落实“一周一督查”“限时整改+回头看”措施,全市城区内22个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及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五有”“五化”目标基本实现,并全部达到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要求;同时已完成星级市场评价13个,其中:五星级市场3个、四星级市场7个、三星级市场3个。三是大力推进落实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知晓、齐动手、皆负责、都实践”行动,努力实现健康文明新风尚全媒体宣传、全方位倡导、全人群覆盖,认真落实除“四害”、大扫除、“门前三包”活动,大力倡导“两管两不一迈开”,持续宣传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自主自律践行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
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完成预期目标,民众满意度超过90%。
四、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6.2分,自评为优。
五、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