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9130195-9-/2022-0630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级财政补助30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坚持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切实把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打好防控境外疫情输入阻击战。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24号)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疗纠纷处置经费项目,补助30万元2021年全部到位并使用完毕,资金执行率100%,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年内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风险评估次数12次;保山辖区内五个县(市、区)均具备了独立核酸检测能力;突发卫生事件处置效能大幅提升;应急队伍能力建设日益增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紧紧围绕监测、预防、处置控制三个重点环节,突出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卫生应急成果得到巩固提升;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各类疫情信息报告和公开发布工作,坚决防止瞒报、漏报。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5%  

四、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100分,自评  

五、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