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30921-0003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工伤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申请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工伤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申请

事项简述: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确认申请。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1.《云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4.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申请的批复。

5.假肢师、矫形器师职业资格证件。

6.所经营辅助器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并标注生产厂家、产品品牌、型号、材料、功能、出品日期、使用期和保修期、价格等事项。

7.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名册。

办理机构及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3号窗口。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窗口反馈办理结果。

收费以及标准:

免费。

咨询查询途径: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3号窗口。

2.咨询查询电话:12333、0875-2165992。

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12333、0875-2239000。

2.现场投诉: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北行30米右转东行100米。

3.信函投诉:请将信函邮寄至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邮编6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