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能源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切实履行市级行业监管指挥部职责,根据安全生产、防洪度汛、地灾防范及反恐维稳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市能源局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决定组织汛前综合督导检查组,近期对全市各县(市、区)能源企业安全生产、防洪度汛、地灾防治、反恐维稳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主要包括大中型水电站、输变电站、输电线路、光伏电站、风电站、储能站、油气长输管道等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汛前准备工作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6年4月14日至30日
三、检查方式
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各能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汛前准备工作等情况。
四、检查人员
何爱国 市能源局副局长
唐国虎 市能源局一级科员(联络员)
王尚挠 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水工专家
五、日程安排
1.4月14日-4月15日,检查龙陵县相关企业。
2.4月16日-4月17日,检查腾冲市相关企业。
3.4月20日-4月30日,检查隆阳区、施甸县及昌宁县能源企业(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及能源企业高度重视,进一步压紧压实、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及汛前各项工作责任。
(二)严守工作纪律,检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务求实效。
保山市能源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