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为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落实安置政策,高效完成安置任务。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建立安置工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安置政策、安置对象、安置岗位、量化得分、安置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高质量完成9名转业军官、76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安置工作。二是加强服务中心(站)建设,落实优抚政策。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标准,不断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1040个覆盖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全部实现实体化运作,实现了服务网络全覆盖。2025年,全市共发放优抚资金1.7亿余元,送达立功喜报574份,悬挂光荣牌526块。三是强化思想引领,筑牢信仰根基。组织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宣讲、“退役军人誓词”宣誓等活动。2025年,全市共举办各类老兵宣讲活动老兵宣讲400场次,覆盖受众达2万余人次;开展政策宣讲活动12场次,覆盖退役军人及家属700余人次。四是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根据退役军人的就业需求和市场导向,制定个性化的职业技能培训方案。2025年,组织156名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涉及汽车驾驶维修和无人机操作、电子商务、咖啡等多个专业。联合人社和各类企业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12场次,邀请365家企业参与。
(二)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梳理市本级行政执法事项共18项,其中行政处罚3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给付2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政务网站上进行了公开。2025年,办理行政确认30件,办理行政给付1件。没有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完成行政执法集中培训40学时,参加省厅“处长讲堂”视频会议培训5期20学时。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培训总学时均达到60学时以上。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4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2人持有《云南省法制督察证》,其中执法岗位人员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100%。2025年,组织1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并通过,通过率100%。申请注销已退休人员行政执法证件1人。
(四)推进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2025年,收集、整理、发布《以案释法》2期共4个案例,其中:2个涉侮辱英烈案件,1个涉退役军人给付抚恤金再审审查行政裁定案例,1个涉退役军人行政监察二审行政判决案例。案例均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参考。
(五)参加检察院听证活动。4月29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从事法治相关工作负责人受邀参加保山市检察院组织的听证活动1次。通过现场观摩学习案件审查活动,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抓好“关键人员”普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将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纳入保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认识。二是抓好“关键节点”普法。在退役军人返乡报到、适应性培训、专场招聘会等重要环节,嵌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深入驻保部队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讲活动,发放《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读本、折页,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退役军人从“脱下军装”伊始就树立法治观念。在清明祭英烈、“八一”建军节、“9·3”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30”烈士纪念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运用“线上线下”普法。根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法治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引导帮助他们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局政务网站、公众号及时发布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规章,刊播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微动漫81个。聚焦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心关注的问题,精选法律法规制作宣传折页、短视频等向退役军人发放推送,印制退役军人保障法口袋书、英雄烈士保护法口袋书和宣传折页3000余份,印制《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单行本各200本。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立法治图书角、张贴宣传海报、滚动播放标语,营造随处可见、触手可及的法治文化环境。
(八)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一是强化退役军人服务窗口维权主阵地。在市、县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牌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便民窗口”76个,常态化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二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13712”信访事项办理机制,依法依规办理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局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重点围绕安置历史遗留问题、优抚待遇落实等,主动排查、及时介入、依法调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存在的不足
2025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专业人员力量配备还需加强,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能力还有所欠缺。二是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不够深入,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仍需提高。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整体性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治国专题培训1次、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1次。
(二)强化党对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及时研究解决和推动破解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实际难题。2025年,党组会3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要点,印发了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三)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印发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年内中心组学法3次。领导干部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培训10次,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处长讲堂”视频培训5(期)次。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工作的基本准则,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定期调度法治建设情况,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法律政策落实情况,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法治工作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退役军人工作总体布局和年度工作重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高位推动、责任压实。二是推动政策制度细化落地。全面梳理涉及退役军人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确保上级政策精准落地、有效衔接。三是推进部门协作联动。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政法、公安、司法、人社、信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法治工作合力。四是用心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退役军人抚恤优待政策,积极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行动,认真办理信访事项,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