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保山市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各新闻媒体:
现将《保山市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保山市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党中央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广泛宣传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先进典型,唱响保山脱贫攻坚主旋律,坚定干部群众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必胜信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云南省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聚焦精准施策提质增效,聚焦脱贫攻坚,大力宣传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政策措施、成就经验和先进典型,着力打通扶贫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汇聚力量,引导和鼓舞全市各族干部群众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全面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研究和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最新成果。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立问题导向,讲清楚全市脱贫攻坚在取得巨大成效的同时,仍面临贫困人口多、贫困乡镇多,争先进位有诸多问题等困难挑战。引导全市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精神上来,确保2018年完成10.9万贫困人口净脱贫,实现211个贫困村出列、2县摘帽的目标任务。
(二)充分宣传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措施成效。宣传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深度,因地制宜推进精准脱贫的实际行动。重点宣传昌宁县、龙陵县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宣传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宣传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中央企业扶贫的创新实践,反映“携手奔小康行动”“万企帮万村”“百县万村”活动成果。宣传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的措施和实效。
(三)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扶贫领域成就性宣传。结合改革开放40年扶贫事业回顾等活动,采访扶贫开发重大事件亲历者、脱贫攻坚参与者等,回顾扶贫改革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宣传扶贫改革典型。
(四)加强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扶贫攻坚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特别要挖掘宣传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自强不息脱贫致富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脱贫攻坚战强大精神力量,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早日脱贫致富的生动局面。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多让他们来现身说法。宣传各县(市、区)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推进文化扶贫、补齐精神短板,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动力和能力的典型案例,激发贫困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巨大热情和强烈愿望,形成“勤劳致富光荣,懒惰贫穷可耻”的价值取向。宣传改进帮扶方式,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的有益探索。
(五)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专题宣传。深入解读开展脱贫措施户户清行动,加快推进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引导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和工作的落实归根到底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项目,让贫困群众精准受益、更加满意;充分认识到项目库建设是精准施策、提质增效的基础性工程,是推进脱贫攻坚战从“打赢”向“打好”迈进的根本性举措;深入宣传各县(市、区)做实村级脱贫攻坚施工图(实施方案)、乡级路线图(实施方案),充实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具体抓手、最新进展和经验成效。
(六)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宣传。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宣传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加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措施成效,宣传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建立治理长效机制的经验做法。宣传脱贫攻坚一线涌现的干部群众各类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脱贫攻坚战中“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舆论氛围。
(七)加强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宣传。要围绕“四个一批”(一批脱贫先进典型、一批帮扶先进典型、一批扶贫系统先进典型、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功案例),发现、总结、推广和树立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集中力量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的事迹材料进行总结提炼,树立保山脱贫攻坚时代精神。
(八)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要通过组织集中宣讲、座谈讨论、调查研究、集体观看主题电影、专题宣传片、拍摄纪录片、微电影、微视频等多种社会形式,讲好保山脱贫攻坚故事,动员各方力量,澄清错误思想,凝聚社会共识。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整治婚丧恶俗、革除生活陋习、弘扬时代新风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贫困群众积极追求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精心策划组织,努力通过公益广告、招贴画、墙体画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自强诚信感党恩、砥砺奋进促攻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成果征文活动。深入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面向全市征集评选优秀论文,在保山日报持续刊登,深入交流研究成果,全面展示精准扶贫生动实践,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责任单位:保山日报社、市社科联,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及扶贫办。时间2018年7—12月。)
(二)建设脱贫攻坚宣传资料库、典型案例库。组织市级媒体记者,确定我市脱贫攻坚系列宣传典型,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人物和案例进行深度调研,力争在全省推出一组有深度、有热度、有新意、有影响力的典型,建立脱贫攻坚各类宣传典型案例库,总结、提炼保山脱贫攻坚路径、经验和特色亮点。各县(市、区)要同步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宣传资料库、典型案例库建设工作,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记录存续好脱贫攻坚重要历史资料。组织力量对本地工作典型和人物典型的事迹材料进行认真总结提炼,使事迹材料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冲击力,树立脱贫攻坚时代丰碑。建立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台账,定期总结。注重挖掘、培养各类先进典型,建好用好典型案例库。(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责任单位:保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及扶贫办。时间2018年7—12月。)
(三)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重点部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行业扶贫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资产收益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农村危房改造、交通扶贫、林业生态扶贫、贫困地区安全饮水等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介绍责任、政策、工作落实情况,推广经验、亮点,总结先进典型。(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省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时间2018年7—12月。)
(四)广泛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活动。针对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方式,利用多种平台和载体,定期向县乡村干部、贫困群众深入宣传解读党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实施成效,推动基层干部熟悉脱贫攻坚政策。特别是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的作用,加大进村入户宣传政策的力度,让群众知晓政策,打通扶贫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真正落地。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使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及扶贫办,保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保山新闻网。时间2018年7—12月。)
(五)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宣传活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对激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进行深度调研和采访报道,分析查找“等靠要”思想的根源及缺乏内生动力的原因,围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中提出的十条主要措施挖掘、推广各县(市、区)激发内生动力、推动精神脱贫的有益探索、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结合“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各县(市、区)贫困村要利用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多种形式,通过常态化的宣讲和物质奖励、精神鼓励等方法,特别是要讲好贫困群众身边的脱贫故事,强化党员干部示范效应,发挥勤劳致富能手的榜样带动作用,让贫困群众见贤思齐、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标杆,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的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及扶贫办,保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保山新闻网。时间2018年7—12月。)
(六)大力开展脱贫攻坚文艺创作活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文艺扶贫,鼓励和组织文艺工作者到贫困村采风调研,创作出一批纪录我市脱贫攻坚战奋斗历程、反映贫困地区巨大变化、讴歌先进人物感人事迹的文学艺术作品,推出一批“沾泥土”“带露珠”饱含保山特色的脱贫攻坚文艺精品。(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及文广局。时间2018年7—12月。)
(七)开展“最美保山扶贫脱贫故事”微视频、摄影作品网络大赛。面向全市广泛征集反映脱贫攻坚历程的微视频和摄影作品,通过镜头和影像生动展示我市贫困地区来之不易的扶贫攻坚成果,纪录伟大时代中有情感的故事、有温度的细节,生动讲述我市脱贫攻坚战线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人物故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及扶贫办,保山新闻网。时间2018年7—12月。)
(八)做好扶贫领域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宣传。云南省《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出台后,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解读指导意见明确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重要举措,推动贯彻落实。做好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推荐暨“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推荐活动和扶贫日系列活动全程宣传,以多种平台和渠道,及时报道脱贫攻坚奖评选推荐活动动态进展,深入报道候选人事迹,全国扶贫日前后集中采访报道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经验做法,宣传一批敢啃深度贫困“硬骨头”的党员干部、普通群众和社会人士,特别是贫困户通过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成功案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吸引社会各方广泛关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及扶贫办,保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保山新闻网。时间2018年7—12月。)
(九)开展脱贫攻坚主题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对反映保山市脱贫攻坚主题的新闻报道进行评选,对优秀新闻作品进行表彰奖励,选树一批导向鲜明的扶贫宣传精品,激发扶贫记者和扶贫宣传工作者的工作热情,为持续打好扶贫宣传攻坚战筑牢思想基础。(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保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保山新闻网。时间2018年7—12月。)
(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对社会关注的扶贫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发布权威声音,实事求是做好正面引导,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对一些贫困地区存在的“干部干、群众看”“等靠要”等现象,开展批评和教育引导,激发脱贫路上不掉队的斗志。对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配合扶贫部门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统一安排,适时适当曝光典型案例,推动问题解决。(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及扶贫办,保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保山新闻网。时间2018年7—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策划。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市级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整体谋划和阶段性策划,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做好脱贫攻坚宣传报道;同时组织好日常报道,做到长流水、不断线。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要结合实际,组织当地媒体发挥自身特色做好报道,要深入挖掘脱贫攻坚一线的有益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报送市委宣传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与中央、省级、市级主流媒体的协调联动,及时提供采访报道线索和先进典型,为采访提供必要保障,争取中央、省级主要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多刊播保山脱贫攻坚相关报道。同时各级媒体要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新闻报道、经验案例平台建设,上下联动、资源共享,针对不同受众、不同需求刊播推送,形成合力。
(二)注重宣传实效。弘扬“走转改”精神,深入贫困地区,沉到脱贫攻坚一线,用心用情采写报道,多运用群众语言和身边事例,多请脱贫群众亲身讲述,让老百姓听得懂、能领会、可运用。立足贫困地区实际,准确把握群众信息需求和接受习惯,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优势,做深做广社会宣传,开展差异化对象传播,推动扶贫政策、脱贫经验、致富知识进村入户。
(三)形成宣传声势。保山新闻网、市级各媒体“两微一端”及各县(市、区)新闻平台要加强宣传策划,开设相关专题,组织网络直播、网评文章等,制作推出H5、微视频、微电影等融媒体产品,及时转载、推送主流媒体重点报道。
(四)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政策解读要全面准确,成就宣传要实事求是,典型宣传要自然朴实。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目标,把握好脱贫攻坚政策标准,在宣传报道中坚持“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的原则,客观反映脱贫成效和经验典型。对采访中发现的涉贫敏感问题,公开报道要慎重把握,评估传播效果,注意征求扶贫部门意见,重在发挥建设性作用。
(五)总结宣传成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扶贫办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宣传方案,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本次宣传工作成果总结分别报市委宣传部和市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