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保开组办〔2018〕25号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山市精准扶贫数据比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保山市精准扶贫数据比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保山市精准扶贫数据比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精准扶贫数据比对专项工作方案》(云开组办〔2018〕25号)的要求,决定集中开展扶贫数据比对专项工作,结合保山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精准扶贫数据管理,提高数据质量,探索建立统筹管理、分工协作、全过程控制的信息数据管理机制。统一工作方法和要求,对全市扶贫数据与各行业部门涉及扶贫工作的数据进行全口径、全量化比对,逐项逐条查找差异,分析原因,统筹协调更新数据,实现扶贫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逻辑一致、标准一致、信息一致,为精准扶贫提供精准数据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2017年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督查检查、平时工作中发现的贫困户基本信息、生产生活资料信息、帮扶措施信息等扶贫部门与行业部门数据不一致问题,全面开展扶贫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力求全市扶贫数据和行业部门数据在县级层面上实现闭环运行。
(二)坚持实事求是。对于发现的问题数据,在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数据比对的同时,应做到逐村逐户工作人员实地检查核实,力求全市扶贫数据和行业部门数据客观准确,起止时间、逻辑关系、计算标准、统计口径一致。
(三)坚持统筹协同。加强扶贫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与行业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提高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贫困识别、帮扶和退出的精准度,实现扶贫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信息服务能力。
(四)坚持分级管理。数据比对实施分级管理,上级行业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行业部门的指导,及时反馈数据比对信息,下级行业部门及时将数据比对修正情况报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三、工作目标
(一)实现扶贫数据与行业数据一致。通过实施数据比对,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实现扶贫部门与行业部门数据一致,消除扶贫工作“数据壁垒”“信息孤岛”。
(二)促进帮扶工作更加精准。通过实施数据比对,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中各有关行业部门职责,针对不足改进工作,提升帮扶成效。
(三)建立长效数据比对工作机制。本轮数据比对工作结束后,今后每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都要进行数据比对,及时将数据比对结果反馈给下级部门,发现数据不一致的,逐村逐户实地核实,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同时将修正情况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同步建立常态化的数据比对工作长效机制,杜绝搭车填表报数,增加基层负担。
四、具体任务
(一)针对识别不精准进行数据比对。各有关行业部门负责,针对容易影响贫困对象识别判定造成识别不精准,导致错评风险提升的,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云南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中提取相关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进行比对,与扶贫部门核实确认一致后,修正相关数据。
(二)针对应纳未纳人员进行数据比对。各有关行业部门负责,针对容易影响贫困对象识别判定,导致漏评风险提升的,从贫情分析中取得的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进行比对,与扶贫部门核实确认一致后,修正相关数据。
(三)针对帮扶不精准进行数据比对。各有关行业部门负责,针对建档立卡以来因为帮扶措施不到位造成返贫的。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云南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中提取历年来的帮扶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进行比对,与扶贫部门核实确认一致后,修正相关数据。
(四)针对退出不精准进行数据比对。各有关行业部门负责,针对影响贫困对象识别判定造成错退的,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云南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中提取相关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进行比对,与扶贫部门核实确认一致后,修正相关数据。
(五)针对县(市、区)、村委会、村民小组基本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各有关行业部门负责, 结合实际,县(市、区)、村委会、村民小组相关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进行比对,与扶贫部门核实确认一致后,修正相关数据。
五、工作要求
(一)比对方式
1.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起数据比对责任,统一扎口,分部门开展数据比对核实,自检自查部门职责落实情况,通过发现和查找问题,举一反三,避免产生类似问题,统一数据口径,修正行业数据,压实部门责任。
2.市级扶贫部门同步与市级行业部门比对,及时反馈数据异常信息给各县(市、区)。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7月10日前开始):启动全省精准扶贫数据比对专项行动。
2.第二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通过数据比对中发现的数据不一致现象,深入实地清查核实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帮扶工作是否到位。
3.第三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经过清查核实,行业部门数据不准确或与扶贫数据不一致的,经部门间统一协调后,全面修正行业部门数据;行业部门帮扶工作不到位的,压实部门责任,改进工作,确保帮扶落实到位。
4.第四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数据比对工作阶段性总结,针对扶贫工作中各行业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数据壁垒”“信息孤岛”,以及各部门责任未压实导致帮扶不到位、不精准,积极探索建立数据比对协查机制,切实压实部门责任、改进工作方法,通过部门核对、行业查对、定期校对的方式,夯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的数据基础,8月20日前各级健全完善数据长效工作机制;8月21日至25日,将数据比对结果和工作报告上报上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部门同时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部门职责。本次数据比对市级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等协调涉及扶贫工作的各市级行业部门,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按职责分工负责同级数据比对工作。各部门工作职责是:
1.发改部门:负责比对易地扶贫搬迁的搬迁对象、搬迁方式、安置方式、建房面积等信息。关联相关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教育部门:负责比对贫困对象就学及“奖、贷、助、补、减”情况,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公安部门:负责比对贫困对象姓名、户籍、身份证、家庭成员等信息,以及拥有机动车信息。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民政部门:负责比对贫困户参保施保,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情况,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财政部门:负责比对公共财政预算、各级各类资金投入、贴息资金等信息,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6.人社部门:负责比对贫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培训及务工等情况,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7.国土部门:负责比对贫困对象不动产登记信息,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8.住建部门:负责比对贫困对象住房面积、危房等级、危房改造、配套设施等情况,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9.交通部门:负责比对相关道路信息,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0.农业部门:负责比对贫困对象拥有耕地、水产品养殖水面面积、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等情况,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1.林业部门:负责比对贫困对象拥有林地、生态补偿、护林员护草员收入等情况,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2.水利部门:负责比对贫困对象饮水保障情况,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3.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比对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县级文化馆、贫困村通广播电视、图书室建设等情况,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4.卫计部门:负责比对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贫困对象就医就诊的情况,负责对贫困对象因病致贫的调查核实制定规划(方案)、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5.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比对贫困对象注册登记公司、企业等相关信息,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6.统计(调查)部门:负责比对乡村人口等情况、相关收入核算信息,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7.残联:负责比对贫困对象残疾人口、证件、补贴等情况,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8.通信管理部门:负责比对贫困村通宽带、手机上网等情况,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9.电力部门:负责比对贫困村通生产、生活用电、贫困户生活用电情况,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0.旅游部门:负责比对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的户数、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数情况,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1.其他部门:负责比对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情况、数据,关联数据,从上到下管好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数据比对专项工作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数据比对工作。指挥长:杜春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指挥长:张仲林(市扶贫办主任),成员:20个行业部门的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分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杨春森同志兼任,人员:张银春、童良清、孙瑞鸿、张云、秦绍雄。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数据比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比照成立数据比对专项工作指挥部,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好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责任及时限要求、提供相应的场地,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参与,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扶贫数据比对工作,实现既定目标。各级扶贫办要按照省级部署安排进行培训,全面培训参与数据比对工作人员,做到参与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操作。
联系电话:0875-2122211;邮箱:bssfpb@163.com
(二)加强协调指导。各级扶贫数据比对专项工作指挥部要切实承担好统等协调的职责,加强横向沟通,积极协调行业部门,分析解决好数据比对过程中出现的部门之间数据标准、口径等具体业务问题;加强纵向沟通,注意收集各地出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指导各地解决好影响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的数据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数据比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应及时与数据比对专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寻求技术支持和反馈。
(三)强化结果运用。本轮数据比对专项工作结束后, 在相关检查考核、督查巡查、审计监督、第三方评估中,凡扶贫部门与行业部门实现了数据一致、闭环运行的,结合动态调整数据质量结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对相关县(市、区)和行业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加分,在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上给于倾斜,对工作中表现突出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对开展数据比对后,在相关检查考核、督查巡查、审计监督、第三方评估中,发现扶贫与行业数据仍然大量不一致的,将按照程序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员。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