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9518791-2/20250723-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7-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序号

检查

主体

检查

事项

检查

依据

检查

对象

检查

比例

/数量

检查频次/频次上限

检查 方式

检查

时间

是否实行

“综合查一次”

备注

1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娱乐场所的综合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各类娱乐场所

10%

每年1次

现场检查

2025年

牵头部门:文化旅游部门

协同部门: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消防救援部门

2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00%

每年1次

现场检查

2025年


3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营业性演出活动及从业单位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50%

每年1次

现场检查

2025年


4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及单位的综合检查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100%

每年1次

现场检查

2025年

牵头部门:文化旅游部门

协同部门:公安、消防救援部门

5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艺术品经营单位

100%

每年1次

现场检查

2025年

牵头部门:文化旅游部门

协同部门:市场监管、税务部门

6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旅行社的综合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旅行社

20%

每年1次

现场检查

2025年

牵头部门:文化旅游部门

协同部门: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税务部门

7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实施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在线旅游服务从业单位

20%

每年1次

现场检查

2025年

牵头部门:文化旅游部门

协同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备注:行政执法部门年度所有涉企行政检查均需编制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实行“综合查一次”的检查事项在计划表中予以明确,并注明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