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9518791-2-/2022-0721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7-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典型案件通报(2022年第9期)

一、昆明东方旅行社有限公司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案

(一)案件情况:4月2日19:30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收到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来的浙江于X等人写给杨军市长“保山投诉”件,游客称报名参加了一个“全国大散拼”的旅游团,段XX作为该团导游,带团期间,服务态度不好、言语恶劣,并且利用自由活动时间将游客安排到购物场所长达4.5小时。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1年4月12日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单位委派导游段XX在带团过程中,于2021年3月15日利用游客自由活动时间,擅自安排游客进入购物场所购物的违法行为属实。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三)处罚结果:给予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处罚时间: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