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1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公开如下:
一、城市低保
1季度城市低保对象9481户13542人,占非农人口的1.46%。其中:女性5452人,残疾人3462人,重点优抚对象118人,老年人3329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2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402.17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644.15万元。
二、农村低保
1季度农村低保对象56693户110400人,占农业人口的6.62%。其中:女性51712人,残疾人6716人,老年人32426人,重点优抚对象683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50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286.41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9424.41万元。
三、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8358户9478人(集中供养589人,分散供8889人),其中:老年人4486人,残疾人5036人,未成年人592人,支出救助资金2344.3万元。救助标准: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732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418元/人·月,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5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15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88元/人·月,三档(其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不予以补助。
四、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547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429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118人,累计发放资金25.72万元,月人均470.2元。
五、城乡临时救助
1季度,城乡临时救助2948户16983人次1477.9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3012人次,老年人4827人次,女性7524人次,儿童1445人次。每人次救助870.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