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2022年2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公开如下:
一、城市低保
2季度城市低保对象5457户7433人,占非农人口的0.8%。其中:女性3583人,残疾人1384人,重点优抚对象30人,老年人2792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7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435.17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984.46万元。
二、农村低保
2季度农村低保对象55658户99901人,占农业人口的5.99%。其中:女性47807人,残疾人17600人,老年人33921人,重点优抚对象0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298.88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8227.51万元。
三、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7727户8603人(集中供养623人,分散供养7980人),其中:老年人4101人,残疾人4962人,未成年人517人,支出救助资金5011.67万元。救助标准: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910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418元/人·月,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5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15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88元/人·月,三档(其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0元/人·月。
四、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472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219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53人,累计发放资金45.33万元。
五、城乡临时救助
2季度,城乡临时救助5443户21243人次1323.31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1260人次,老年人6719人次,女性9361人次,儿童909人次。每人次救助622.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