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2-9/20260121-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儿童福利
  • 发布日期
  • 2026-01-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征求《保山市留守儿童关爱条例 (草案草拟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尊敬的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我市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动关爱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发展,根据市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保山市民政局通过实地调研发函征求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专班24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市民代表、社区代表、乡镇街道代表、机关团体代表、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中小学、社会组织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保山市留守儿童关爱条例(草案草拟稿)》(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条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内容

《保山市留守儿童关爱条例(草案草拟稿)》(征求意见稿)涵盖了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总则、家庭监护学校保护社会参与政府保障等方面的内容。我们诚挚邀请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朋友就条例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存在的其他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详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方式

您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保山市民政局。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我们在后续工作中与您取得联系。

三、征求意见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121日起至220日,请在此期限内提交您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如您对条例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了解,请随时联系我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晓琳0875-2121469bsshsw@163.com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海棠路东段保山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五、其他事项

(一)请在提交意见和建议时,注明“《保山市留守儿童关爱条例(草案草拟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保山市民政局将对所有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不断完善条例内容,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保山市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保山市民政局期待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市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