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保山市民政局收到保山市分成的2023年福彩公益金资金-保山市民政局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示范站项目服务费20万元,市民政局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用于4个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开展服务。站点名称: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工站,兰城街道社工站,龙陵县镇安镇社工站,昌宁县田园镇社工站。
截至目前,所拨款项20万元,4个站分别预算5万元,用于支付4个社工站开展服务费用112505.22元,结余资金87494.78元被财政收回指标。
二、实际成效
4个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项目总体目标达成,通过整合资源、开展多元化服务,服务覆盖超过预期目标。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