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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2-9/20260430-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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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保山市民政局

基本支出总额

2830万元

项目支出总额

1502.9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4332.9万元

4332.9万元

100%

20

年度绩效指标(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XX分)

数量指标

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                                                                                                                                                        

困难群体补助标准比上年增加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比上年增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逐年增长。

20

质量指标

民生兜底保障更加有力

2025年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16945人,共有特困供养人员9000,成逐年增长。

完成

10

质量指标

补助对象认定准确率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XX分)

经济效益指标

加强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减少结转结余资金量

减少结转结余资金量

完成

10

社会效益指标

1、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                                                                                                                                                         2、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

完成

10

生态效益指标

推进和鼓励少占地、不占地的绿色生态殡葬

推进和鼓励少占地、不占地的绿色生态殡葬

殡葬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已建成350个,其中:农村公益性公墓261个、骨灰堂89个。2025年,全市遗体火化18769具,火化率100%,死亡率7.11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XX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提高社会公众、服务对象、供养对象的满意度

95%

94%

9

……





总分(100

99

自评等级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1强化关键指标的监测。对关键指标执行情况实行全程监测管理,对重点项目采取责任负责制,并与相关业务科室协调、配合的方式推动。

2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将考核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作为重要依据,实行激励机制,促进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完成工作,提高预算资金的利用效率。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4


2025年度保山市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1.落实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3.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4.按照规定权限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5.负责指导婚姻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婚俗改革。6.负责指导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的执行,推进殡葬改革。7.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8.承担保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9.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执行,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11.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山市民政局(本级)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及机关党委。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持续强化社会救助对象兜底保障。一是按时调整救助标准,确保政策落实持续走深走实。二是压实县乡村三级救助经办人员责任,高标准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强化“大数据+铁脚板”摸排力度,深化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口认定识别,依法纳入兜底保障,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四是积极向上争取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

2.聚焦养老服务,增进银发福祉。持续开展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及养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动员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以昌宁县温泉敬老院为试点推广;进一步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要求,通过提质改造,至少建成2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老龄委统筹协调作用,组建银龄志愿者服务队伍。落实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消费券补贴和长护险工作,培育壮大养老人才队伍,更好开展基本养老服务,承接养老消费券补贴和长护险工作。

3.强化困境儿童精准保障。一是深化政策宣传与主动发现。加强儿童福利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及群众政策知晓率,强化困境儿童主动发现能力。健全困境儿童发现报告与保障机制,通过入户走访、部门数据推送、动态监测等多种方式,精准识别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建立完善信息台账,健全“一人一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动态更新,确保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精准保障。二是强化走访评估与监护干预。持续开展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情况走访排查,全面评估养育质量。对存在监护缺失、保障不力、生活安全隐患的家庭,依法依规采取推送检察机关、建议撤销监护权、纳入集中养育等干预措施,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4.持续提升关爱保护质效。一是强化统筹协调与重点落实。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推进留守、困境、流动三类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对接协作,压实挂联帮扶责任,深化“1+N”寄宿制模式推广,推进“61520”平台优化升级,落实双代理家长等重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拓宽资金渠道与长效帮扶。加大社会资源链接与资金筹集力度,做好汉营润泽学校毕业生后续资助、回访跟踪等工作,探索建立留困儿童可持续帮扶机制。三是聚焦本土实际与专业赋能。结合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占比高、跨境家庭监护问题突出、偏远农村家庭教育观念落后等实际情况,持续推进“云尚有福·七彩童年”等重点项目实施。通过公益创投、购买专业服务等方式,引导支持本土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关爱服务,加强项目全过程督导管理,确保项目落地见效,推动留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5年民政局部门预算收入61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0.5万元,2025年部门决算支出43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0万元,项目支出1502.9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在预算管理及会计核算过程主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各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各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预算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市民政局机关基本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按照审批权限严格对资金的支付进行了相关审核、审批。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经费的管理,为进一步严格市民政局经费管理,控制行政运行经费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健全财务内控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保山市民政局党组会议通过了《保山市民政局预算管理制度》、《保山市民政局收入管理制度》《保山市民政局支出管理制度》《保山市民政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民政局差旅费管理规定》、《保山市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保山市民政局培训费管理规定》、《保山市民政局会议费管理规定》、《保山市民政局公车管理制度》等,对经费的使用进行严格管控,按照审批权限严格对资金的支付进行了相关审核、审批流程的规范,有效确保了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保山市民政局预算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表》,明确了任务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通过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市民政局2025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5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5年度市民政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支出各项经费,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产出情况分析

1.扎实开展基本生活救助。一是加强低收入人口识别认定。完善低收入人口库,在云南省低收入动态监测平台内录入低收入对象共20.2579万人。二是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全市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560元、744元、968元,较上年分别提高26元、9元、12元。三是抓实兜底救助。全市共纳入低保、特困74141119579人,开展临时救助558521444人次。全年累计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1205.74万元。

2.深耕业务做好提质增效。一是动态抓好工作落实。通过推动大数据比对和铁脚板摸排的方式实施动态调整,新纳入城乡低保56009413人,动态退出不再符合救助条件590611607人。二是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积极开展“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在5个试点乡镇中新识别出低收入人口6261472人,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三是做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通过购买服务,强化129名县乡两级助理员、1086名村级协理员服务能力,强化基层业务落实。腾冲市、昌宁县积极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工作,服务困难群众4306人次。

3.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养老服务体系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全市共累计建设城乡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1013个,社会效益日益明显。二是老年人福利保障到位。截至202511月共发放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4168万元、惠及67772人次。三是双提升项目成效明显。居家上门服务和建床2项指标超20%完成,惠及5县(市、区)3877个家庭4300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四是深化农村养老机构改革。已对全市39个农村养老机构中入住率低、运行成本高、资源闲置较大的22个进行撤并,撤并率56.4%五是适老化改造惠民实事成效明显。争取资金980万元,实施适老化改造2800户。六是不断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从2021年的6个助餐点服务点扩大到31个助餐服务点,给予助餐补贴78万元,惠及老年人26.2万人次。七是消防整改工作力度大。市消防救援支队反馈养老机构621条安全隐患问题,已整改618条,整改率达99.5%八是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及第五届养老职业技能竞赛,共培训养老服务人员91人,竞赛表彰优秀养老护理员19人,表彰优秀组织单位5个。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共参加培训16人,考试合格14人,1人成绩为合格,1人还未参加考试,考试通过率93%,推动整改了未持证上岗问题。

4.留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工作机制持续健全。牵头组建专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深化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汉营润泽学校捐赠管理、资助发放、招生工作及活动审批等流程,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关爱机制构建;编印《保山市留困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动态》12期,系统总结并推广我市留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特色做法与实践经验。二是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强化部门协同履职,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深化1+N”寄宿制模式推广,全市留守儿童寄宿率87.58%;助力“61520”平台功能升级,构建具有保山特色的“AI+三师”心理关爱沟通体系,累计服务全市709所学校的师生及家长9万余人次;积极链接社会慈善资源,累计募集慈善资金2428.796万元,其中用于资助困境学生11181人次,发放资助资金1080.342万元。三是关爱服务质效提升。统筹福彩公益金及9·5中华慈善日”募集善款140余万元,通过购买专业社工服务,实施“福彩助成长”“快乐成长 照亮未来”等系列关爱项目,强化儿童成长陪伴与健康教育服务,累计开展各类主题活动110场次,举办夏(冬)令营、假期托管班等23期,惠及留困儿童5800人次。实施“云尚有福·七彩童年”留守、流动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建立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档案20722份,依据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实施“红橙黄绿”分级分类管理,精准开展心理咨询、专业辅导、服务转介、医疗干预等跟踪服务。

5.困境儿童基本保障扎实落地。一是规范保障流程。进一步规范困境儿童身份认定、保障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工作,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确保应保尽保、精准保障。截至202512月,全市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孤儿等困境儿童共计900人(其中集中养育53人),全年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436.6873万元。二是精准落实助学政策。扎实推进“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实施。2024-2025学年,全市符合资助条件的孤儿46人,累计发放助学金46万元;2025-2026学年,全市符合资助条件的孤儿62人,已完成第一季度助学金15.5万元发放工作;2025年,为12名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一次性助学金2.4万元。三是强化走访监护落实。组织全市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力量,开展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走访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儿童家庭监护、基本生活、就医就学等权益保障情况。截至目前,已走访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268人,通过访谈评估划分高风险家庭2026人、中风险家庭2735人、低风险家庭57人,对高风险家庭实施重点督促干预,对中风险家庭保持密切关注,对低风险家庭开展常态化走访。目前已将高风险家庭中3名符合条件的儿童安置至市福利院集中养育。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5年市民政局所有项目均紧紧围绕工作职能职责开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绩效目标,不存在以偏概全的情况,绩效目标的制定具体、详细、合理。在项目绩效自评中,所确定的绩效指标主要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根据项目性质不同,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根据市民政局情况对指标体系进行了动态调整完善,建立了本部门普遍适用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

部门预算紧紧围绕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开展,做到分配合理。部门预算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保障,做到资金预算主次分明。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年绩效管理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为运转保障类,开展重点在于保障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其质量及效益的绩效指标难以量化。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将自评结果作为我单位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预算执行率偏低、项目绩效不达标的,在2026年预算项目储备时,科学合理的预算,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