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2-9/20260430-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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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补助经费)

1

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补助项目经费

主管部门

市民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

市民政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R   2直专项   □  3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R   2、新增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23.46

17.25

73.23%

14.7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60分)

数量指标

补贴对象

全市范围内(除腾冲市外)投入运营的幸福食堂

共补贴投入运营的老年幸福食堂12

20

质量指标

补助标准

年满60周岁以上的低保、特困老人和7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人

根据补贴对象的身份和年龄给予每餐3-5元的补贴

20

时效指标

补贴周期

2025

2025

20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1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维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100%

10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10

……





总分(100

84.7

自评等级

达成预期指标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


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补助项目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84.7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针对幸福食堂运营难、老人用餐难的问题,出台《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对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补贴方案(试行)》,建立双补贴机制,利用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低保和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用餐补贴;同时,根据流量给予老年幸福食堂一定运营补贴,以扶持措施释放老年人消费潜力。为部分老年人解决了吃饭难题,有效拓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用不多的资金,营造了较好的助老氛围,树立了政府部门心系老年群众、为老年人办实事的良好形象,形成保山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管理方案。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老年幸福食堂向老年人优惠供餐,几乎无利润可言,企业持续经营存在一定困难。

2.老年幸福食堂属探索起步阶段,无成熟经验模式可观借鉴,除助餐以外的养老服务业务拓展不够,企业发展后劲不足。

3.政府目前还没有为优扶老人购买服务,老年幸福食堂又无法保障提供低偿或无偿服务,造成现有设施设备不能充分发挥功能作用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一是加大项目投入,推进全市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二是加大项目支持,每年给予已运营的老年幸福食堂一定运营补贴经费,让老年幸福食堂持续经营。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服务老年人数量,区分对象和年龄,按照早餐和正餐用餐人数,分别明确标准进行补贴。

()补贴对象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和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老年人。

2.全市(不含腾冲市)经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建设、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营的老年幸福食堂。

()补贴标准

1.早餐: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和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到老年幸福食堂用餐均按照3/每人次进行补贴。年满7079周岁的老年人到老年幸福食堂用餐按照2/每人次进行补贴;

2.正餐: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和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到老年幸福食堂用餐均按照5/每人次进行补贴。年满7079周岁的老年人到老年幸福食堂用餐按照3/每人次进行补贴;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市民政局利用市本级公益金预留资金23.46万元,用于补助全市投入运营(除腾冲市外)的老年幸福食堂,解决孤寡、独居、留守、高龄等老年人的吃饭问题,确保老年人吃得安全、吃得实惠、吃得满意,切实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下达资金23.46万元,执行17.25万元,执行率73.23%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费保障采取报账制,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由各县(市、区)民政局核对补贴对象信息和汇总就餐人()数,每季度将相关报表材料上报市民政局老龄改造和养老服务科,补贴资金由市民政局协调市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各运营机构,2025年共发放补助资金17.25万元。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