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长效机制,稳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成果,加强业务培训,同时按规定数量配齐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切实增强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2021年度财政资金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年度预算安排33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由市民政局班子成员、办公室、财务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2021年度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会议讨论,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及各自责任和任务。
(二)组织实施
根据省、市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等相关文件要求,由市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需求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并按程序组织招录、配齐。
(三)分析评价
通过相关政策文件、基础数据、资金使用效益等多种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撰写市民政局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度财政资金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年度预算安排3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3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应支付救助资金33万元。实际支付救助资金33万,全部用于保山市民政局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工资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全市共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5人,均在市民政局经办服务。社会经办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得分40分。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低收入认定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对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扶尽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得分2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救助对象满意度达到100%,得分15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