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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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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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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400101000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是保山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是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成员单位,保山市市级精神残疾评定机构,保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保山市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医院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秉承“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创新,积极开展精神医疗服务工作,是集医疗、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精神专科医院,主要负责收治久病不愈的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精神患者和长期流散社会的精神病人,为优抚对象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和服务,同时与辖区综合医院分工协作,承担部分社会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心理障碍患者的诊疗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院门诊量7141人次,其中:本院负责管理龙陵县11个乡镇的重性精神障碍在册管理的患者1571人,服药患者1375人;日均住院233人次,民政患者105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支部办公室、院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总务科、质控科、医保办、行风办、医教科、医疗纠纷办公室、感控科、信息科、价格管理科、公卫科、病案科、采购办、设备科、后勤保障科、工会。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9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8017766.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7912.77元,占总收入的33.5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1778948.6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5.3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905.30元,占总收入的1.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75498.32元,下降4.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7773.30元,增长5.1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1070986.21元,下降8.33%;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285.41元,下降1.12%。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增加基本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基数,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门诊及住院病人减少,且根据医保政策要求医院特困患者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及床位费收费标准降低,门诊收入及住院收入减少,事业收入减少;三是收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拨入2022年药品集采医保结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0735540.87元。其中:基本支出20620303.87元,占总支出的99.44%;项目支出115237.00元,占总支出的0.5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87797.53元,增长12.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90224.53元,增长12.49%;项目支出减少2427.00元,下降2.0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增加基本工资、药品集采结余部分绩效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基数,工资福利支出及各项社会保险支出增加;二是支付信息网络机房改造中期款,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三是到龙陵县各乡镇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评估诊疗工作的次数减少,导致龙陵县严重精神病患者联合排查专项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20303.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99164.14元,占基本支出的61.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21139.73元,占基本支出的38.41%。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34925.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23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保财社〔2023〕4号龙陵县严重精神病患者联合排查经费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度我单位重症精神障碍管理科到龙陵县各乡镇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评估诊疗工作差旅费35802.00元。

2.保财社〔2023〕4号2023年救济费经费79435.00元,用于2023年院民生活补助,加强患者营养需求,促进患者康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7912.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12%。与上年相比增加297773.30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基本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基数,工资福利支出及各项社会保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2824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87328.32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9528.32元;就业补助支出101035.32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1035.32元;死亡抚恤26460.00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26460.00元;社会福利支出4713423.52元,其中: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4713423.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652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6520.61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4357.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5630.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532.2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1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3145.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3145.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4002.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4002.9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02.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4002.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下乡及出差次数减少,公务用车使用率降,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227.69元,下降5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227.69元,下降5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下乡及出差次数减少,公务用车使用率降,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医院接送病人、业务办公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资产总额57115557.79元,其中,流动资产30693701.83元,固定资产19129106.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868975.95元,无形资产2423773.7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42214.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09675.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7938.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84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8091.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7938.4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7591.4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3年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400101111